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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年李谷一
2026年3月,家喻戶曉的女高音歌唱家李谷一已經82歲了,由女兒照顧在北京養老。
李谷一的膽囊2004年就被摘除了,現在又患有嚴重的糖尿病,整個人消瘦憔悴。
人老了,很多事都模糊了,但李谷一難忘34年前與韋唯的那場官司。1992年,李谷一與韋唯的名譽權案轟動海內外,被稱為中國歌壇第一案。
李谷一與韋唯曾情同母女,但一場官司讓兩人水火難容。
回首官司前前后后的坎坷、艱辛和委屈,李谷一至今眼里有淚……
1991年1月16日,河南南陽的《聲屏周報》一篇關于李谷一與韋唯的報道,在娛樂圈引發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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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報道名為《著名歌星韋唯接受本報記者電話采訪,道出了各種原由》,文章的作者是該報記者湯生午。
該文引用韋唯的話,給李谷一列舉了多條罪狀:
一是李谷一造謠韋唯得了艾滋病。1990年北京亞運會期間的一次演出中,李谷一險惡地抓起話筒,向在座各位憤怒地宣告了一個謠言:韋唯得了艾滋病。
二是李谷一嫉妒、非難韋唯。韋唯的工資被無故停發1年了。韋唯是國家一級演員,正常的醫療費李谷一都不準報銷。
文化部門給中國輕音樂團的3位演員分了3套住房,其中指名分給韋唯一套,但這3套房子全部歸到了李谷一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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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谷一與韋唯
三是李谷一排擠韋唯。李谷一曾對韋唯說:你走吧,你離開這里我們的關系才好相處。如果你想調走,拿10萬塊錢來。
李谷一還讓韋唯寫保證,保證以后不再登臺演出。
四是韋唯被李谷一逼得想自殺。李谷一曾說:我就是想要整韋唯,怎么啦?
韋唯在電話里告訴湯生午,她感到無助時,確實不想活下去了。
《聲屏周報》本是一家默默無聞的小報,因為湯生午的這篇報道,迅速被國人所熟知。
而李谷一因為這篇報道,被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很多讀者討伐李谷一,指責她打擊、報復韋唯,要受到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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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谷一
李谷一原本是德高望重,受人尊敬的歌唱家,一時間她的人設徹底坍塌。
李谷一是歌唱天才,但她心思單純,沒有什么心眼。她遇事藏不住,情緒容易受影響。
湯生午的這篇報道出籠后,李谷一整夜失眠,頭發大把脫落,在家里沒少流眼淚。
憤懣痛苦中,李谷一寫下了《關于韋唯情況的報告》,列舉了韋唯在中國輕音樂團的表現。
中國輕音樂團是李谷一1986年一手創辦起來的,她擔任團長、黨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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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唯是李谷一一手培養起來的。韋唯原在鐵路文工團不受重視,李谷一將她調到中國輕音樂團后,幫韋唯解決了北京戶口,韋唯的工資由42元漲到了180元。
1989年12月,韋唯有了知名度后,經常不參加單位的演出,團里領導找不到她本人。
1990年,中國輕音樂團演出100多場,韋唯只參加了3場演出。
韋唯不顧團里的規定,四處在外面走穴演出掙錢,她的演出費從稅后3000元,漲到了5000元、7000元。
韋唯在走穴演出中,還開出假證明欺騙文化部,有人寫信向中國輕音樂團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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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唯與劉歡(攝于1989年)
韋唯在個人生活方面也不檢點。1987年11月,她在波蘭演出時,與一個意大利男歌手外出不歸,出現了失控狀態。
1989年6月,韋唯高燒不退,背部出現深層潰爛,頭部長瘡,引起社會上種種傳聞。
李谷一在報告中明確表示,韋唯向《聲屏周報》提供的情況,與事實有很大的出入。
韋唯將矛盾公開化,目的是通過損害他人的聲譽,把自己描述成一個受害者,從而博得社會公眾的同情,以掩蓋自己長期以來的錯誤行為。李谷一將這份報告遞交給了中宣部、文化部等部門。
1991年7月,《中國青年》雜志第7期,刊登了記者王冰的文章《誰愚弄了“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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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章里,王冰對《聲屏周報》的報道進行逐條反駁。韋唯看了報道后,向相關部門寫信,請求領導過問此事,以制止詆毀、侮辱人格的文章再度出現。
《聲屏周報》也不示弱,于1991年7月底,以《答讀者問》的形式,指責王冰的文章不負責任,歪曲事實。
于是李谷一與韋唯,及《聲屏周報》的矛盾進一步激化。一時間媒體瘋狂炒作,對李谷一的聲譽造成極大傷害。
李谷一在丈夫肖卓能的幫助下,與鞏沙律師取得聯系,咨詢采取什么辦法消除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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鞏沙律師
鞏沙律師提出打官司,李谷一覺得打官司拖得時間太長,想仿效陳佩斯召開一個新聞發布會,向媒體、記者還原事情的真相。
鞏沙律師覺得這是可取的。王冰是李谷一的朋友,他負責寫新聞稿件,聯系新聞發布會的場所。
李谷一將新聞發布會的時間定在1991年8月20日。
當天,王冰與全國記協取得聯系,他交了300元會場費,借全國記協二樓的新聞發布廳開會。
8月19日下午,湯生午從河南南陽趕到北京,與韋唯見了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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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生午
隨后,湯生午在北京電視藝術家協會何原楨的幫助下,與李谷一取得了電話聯系。李谷一同意與湯生午在北京回龍觀酒店見面。
當天下午3點左右,湯生午打車趕到了回龍觀酒店。
一見面,他就向李谷一表達了歉意。李谷一對湯生午說:小湯,你知道你的文章對我的聲譽造成多大傷害嗎?你的文章全是假的。
接著,李谷一又講述了她與韋唯間的恩恩怨怨。
《中國青年》雜志的記者王冰也在場,他批評湯生午的文章失實,湯生午與他發生爭執。為避免矛盾升級,鞏沙律師打了圓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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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生午用錄音機將談話錄了音,鞏沙讓他將錄音帶留下了。談話結束已是深夜,那時回龍觀酒店比較偏僻,不好打出租車。
李谷一找輛車將湯生午送到了招待所。分別時,湯生午再次向李谷一道歉。
李谷一說:小湯,見了你的面,我的氣消了一半。但明天的新聞發布會沒法取消了,因為通知早就發下去了。
8月20日上午7點,李谷一與丈夫肖卓能、律師鞏沙,坐車趕往中國記協,準備召開記者招待會。
但哪知記協臨時變卦,不準李谷一在這里開新聞發布會。王冰急得滿臉是汗,也很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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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已經有不少記者往這邊趕了,肖卓能與全國記協書記處的唐非進行交涉,雙方爭得臉紅脖子粗。
唐非根本沒有商量的余地,肖卓能的心徹底亂了。鞏沙指責唐非:你們不同意租場地,為什么不早點通知?
唐非也很委屈:是領導早上開會,臨時決定的。
鞏沙見爭來爭去沒有結果,提醒李谷一趕緊換地方。李谷一給中央電視臺文藝部的余志紹打電話,對方幫她聯系了中央電視臺梅地亞中心的會場,費用是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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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電視臺梅地亞中心
上世紀90年代初,900元不是一筆小數目,但李谷一已經沒有退路了,將各路記者帶到了梅地亞中心。
湯生午也參加了這場新聞發布會,因為王冰替李谷一講述與韋唯之間的真相,湯生午非常怨恨王冰。
然而這場新聞發布會開完了,并沒有消除公眾對李谷一的誤會。《聲屏周報》的主編王根禮在電話里與李谷一溝通,希望和解,李谷一同意了,對方但遲遲不來北京。
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李谷一決定起訴湯生午和《聲屏周報》。
1992年1月28日,李谷一向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聲屏周報》及湯生午侵犯其名譽權,法院將韋唯追加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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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谷一
為了準備這場官司,李谷一付出了很多,心力交瘁。
官司定在1992年7月8日開庭。7月5日,李谷一就與丈夫肖卓能、律師鞏沙趕到了河南鄭州。
一年多來,李谷一心力交瘁,官司來臨她也很緊張,想先到鄭州休息幾天。
李谷一一行住進了鄭州的中州賓館,誰也沒有通知。
誰知7月5日晚上,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王付令就打電話給李谷一,說7月6日上午,法院會來鄭州調解,讓他們先不要去南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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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谷一很奇怪,他們來鄭州誰也沒有告訴,南陽法院的人怎么會知道?
李谷一與丈夫和律師商量,決定讓鞏沙律師先去南陽熟悉情況,她和丈夫留在鄭州。
這樣一來,李谷一又請河南省第二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陸詠歌幫自己在鄭州維權。
7月6日上午8點,李谷一與丈夫、陸詠歌按通知趕到了河南省政府招待所,與被告方協調。
《聲屏周報》的主編王根禮30多歲,主動與李谷一打招呼,向她表達歉意。
1991年,王根禮曾在電話里與李谷一溝通,希望能夠和解。李谷一答應過和解,但王根禮一直沒有來北京,李谷一才下決心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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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領導和法官,有些偏向被告方,要求李谷一做出讓步,讓雙方進行庭外和解。但他們提出的條件,李谷一和丈夫不同意。
李谷一提出了4點意見:
一是文章的主要內容失實。
二是對李谷一名譽權造成了侵害。
三是由此給李谷一帶來了不應有的后果。
四是你們應該賠禮道歉。
如果王根禮能承擔這部分的領導責任,在報紙上做出說明,并賠禮道歉,李谷一馬上對《聲屏周報》撤訴。
王根禮與同來的領導商量,對方都不同意。
王付令的態度尤其讓李谷一難以接受。王付令曾去中國輕音樂團取證,歌唱家閔鴻昌向他談了一些情況,后來要做改動。王付令堅決不讓改,說閔鴻昌胡說八道,閔鴻昌與他鬧得很僵。
因為雙方談不攏,調解失敗了,打官司成了必然。
7月7日,李谷一與丈夫和律師從鄭州趕往南陽,準備住進梅溪賓館。
但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硬性安排他們住南陽賓館,鞏沙昨天晚上就搬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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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陽賓館
讓李谷一憤怒的是,法院安排他們住總統套房。打官司所有的錢都是李谷一自己掏的,住一晚上總統套房,費用相當于李谷一的幾個月工資。
而且總統套房里沒有空調,沒有一束鮮花,衛生間里連冷水都沒有。
本來是7月8日開庭,但法院突然通知李谷一,說10日開庭,也沒有給出理由。
當時全國各地來了387名記者,他們見李谷一一行住在總統套房,議論紛紛,非議她搞特殊,過來打官司還要表現得與眾不同。
有熟悉的記者告訴李谷一,說韋唯也過來了,還帶來一名特異功能的女人,這個女人上層關系四通八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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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谷一與丈夫肖卓能
也有記者議論李谷一有背景,肖卓能向記者感嘆:我老爹早已不在了,枯樹底下哪有什么陰涼。我父親的手下都進了干休所,我們沒有任何關系,也沒找任何人。說完,肖卓能的眼眶不由紅了。
7月9日,李谷一接到法院的通知,說法院撤銷了韋唯被告的身份。法院再次想與李谷一協調,達成和解。
李谷一依然堅持自己的4點意見,對方不同意。肖卓能因為著急上火,結果嗓子都啞了。
1992年7月10日上午8時,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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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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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谷一的代理律師鞏沙,列舉了湯生午文章中的11處失實,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在國內有影響的報紙上公開道歉,恢復名譽。
鞏沙還明確提出,要求被告賠償1.8萬元經濟損失,支付2000元精神撫慰金。
湯生午在法庭上作了5分鐘簡短答辯,認為自己的文章基本屬實。《聲屏周報》的主編王根禮也作了答辯,他說李谷一的指控不能成立,因為文章不存在捏造、歪曲和杜撰。
王根禮還指責李谷一利用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召開新聞發布會,使《聲屏周報》承受巨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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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陽法庭上的李谷一
韋唯也到庭了,與李谷一當庭對質。法院當天沒有宣判。
7月12日,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被告基本內容失實,損害了原告李谷一的名譽,造成了后果,構成了侵害原告的名譽權。原告訴訟請求理由正當,予以支持。
同時法院認為,李谷一要求被告賠償1.8萬元損失,和支付2000元撫慰金,超過必要合理部分不予支持。
聽完判決,李谷一嚎啕大哭,一年多來的委屈、艱辛和坎坷,都在她的淚水中得到了釋放。
湯生午和王根禮不服一審判決,表示要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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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7月25日,王根禮和湯生午的態度發生很大轉變,他們都放棄了上訴。
至此,這起轟轟烈烈的名人訴訟案件終于落下了帷幕。
因為這場官司,李谷一與韋唯形同陌路,兩人10多年沒有說過話。
直到2012年,李谷一、韋唯都擔任央視青歌賽評委,兩人關系破冰,和好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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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韋唯接受了媒體的采訪。記者請她評價李谷一,韋唯沒有回避:李谷一心地善良,說話心直口快,對人非常好,歌唱藝術水平很高,我一直崇拜她。那件事是一個誤會,現在我們倆的誤會已經解除,成了無話不談的好朋友,她仍然是我的老板,我的老師。
韋唯這番話是發自內心的,李谷一聽了眼眶紅了。
李谷一是一個性情坦蕩的人,此后她依然像從前那樣對待韋唯。
但官司前前后后的坎坷、委屈和艱辛,李谷一卻難以忘記。
2026年3月,李谷一已經82歲了,很多往事她都模糊了、淡忘了。但那場官司的諸多細節,她還記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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