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10時42分,高速二支隊一大隊民警在孫右高速0公里處,對一輛川E牌照小型客車開展例行檢查。當民警使用警務通核查駕駛員信息時,系統顯示駕駛員陳某的駕駛證狀態竟為吊銷,面對這一結果,陳某本人一臉茫然,完全不知道自己的駕照竟然被吊銷。
為核實具體情況,民警將陳某帶至違法處理中心進一步核查。經公安交管系統查詢確認,陳某駕駛證在實習期時,累計記分已高達19分。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八十條,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發生的交通違法行為被記滿12分的,注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這也就意味著陳某的駕照早已作廢,而他對此規定一無所知,始終未察覺自己已失去駕駛資格。
最終,陳某因失去駕駛資格后仍駕駛機動車,屬于無證駕駛違法行為,被民警依法處以罰款2000元的處罰。
高速交警提示:駕駛證實習期為12個月,實習期內記滿12分,直接注銷駕照,須重新報名參加全部科目考試。駕駛人應定期通過交管12123APP查詢駕駛證記分及狀態,發現違法及時處理。駕駛證被注銷、吊銷、暫扣期間,一旦上路將面臨罰款、拘留等嚴厲處罰。
來源: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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