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信網 責編:王榮 2026-03-16 14: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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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漫畫。(來源:信號新聞)
信網·信號新聞3月16日訊 近日,北京的周女士向信號新聞(0532-80889431)反映,春節前她在“偉天全屋定制”北京門店訂了家具,春節后,卻收到該門店停業的消息,已繳的近3萬元款項4年后才有可能退還。她記得,當時支付的定金是交給了偉天家居集團總部,認為可以找總部要錢。但偉天家居集團稱,2026年1月20日已發布公告,與涉事門店在2024年就終止了合作。律師建議,消費者可通過訴訟維權,將總部一并列為被告。
偉天家居門店關了 想要回全款要等“4年后”
周女士稱,2025年12月25日,她來到北京世紀偉天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偉天”)選購家具,并在“偉天全屋定制”的淘寶店鋪支付了880元定金。下定后,北京偉天門店工作人員上門量尺寸,還為周女士建了個方案溝通群。2026年1月2日,周女士第二次到店,與北京偉天正式簽訂了合同,金額為29360元,當天便把尾款交給了北京偉天。周女士說,當時她還覺得3月25日的交付日期稍晚,但對方表示,周期較長是因為春節前后工廠停工,周女士也沒有再就此問題過多計較。
春節假期結束后,周女士在微信群詢問生產進度,卻發現之前與自己溝通的設計師、設計總監已經退群,銷售也表示已經離職。隨后進群的一位微信名為“劉果果”的偉天公司人員稱,北京偉天已無法繼續經營,只能協商4年后還款。被問及公司倒閉誰來還款時,“劉果果”稱“法人股東掙錢還” 。
北京偉天春節前已關門 偉天總部發公告撇清關系
周女士事后才了解到,早在2026年1月中旬,就有已交款客戶被告知公司將暫停營業,并向媒體及有關部門投訴。根據媒體披露的信息,北京偉天發布暫停營業的公告是在1月16日,但周女士表示,自己始終沒有得到北京偉天的主動通知。
目前周女士已向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來廣營派出所報警,等候后續處理。“報警的肯定不止我一個。”周女士稱,她向警方反映情況時,聽到電話里有人說:“把偉天的那個(登記)本拿過來給她(周女士)登記上。”
北京偉天關門了,錢是不是可以向其位于四川的總部要?事實上,早在1月20日,媒體已經刊登了偉天家居集團關于此事的聲明,稱近期收到部分北京地區客戶關于當地相關“偉天”門店閉店無法正常履約交付的反饋,該門店經營主體為北京世紀偉天家居有限公司,該公司與總部的品牌加盟協議已于2024年10月30日到期,到期后雙方并未續簽加盟協議,該公司不再具備“偉天”品牌加盟商資質。這之后,該公司與成都偉天工廠轉為獨立的工廠代工合作模式,其后續經營活動均為該公司自主行為。該公司作為獨立經營主體,總部無權對其經營活動進行強制干預。
消費者稱定金交給總部
對于總部的聲明,周女士并不認可。她說,自己是根據偉天全屋定制的統一廣告找到北京門店的,北京門店的裝修風格、現場的標志,全是偉天的統一風格。如果如總部聲明所說,一個沒有經銷商資質的企業,會被允許使用這些視覺標志?另外,周女士還指出,自己第一次到門店后,按照現場銷售人員的指導,在淘寶上交了定金,這個定金的收款方就是偉天家居集團總部。
周女士提供的支付記錄顯示,其之前通過淘寶平臺支付了880元定金,收款店鋪為“偉天全屋定制”,店鋪的經營主體為四川偉天家鏈科技有限公司,訂單標注為“全國門店通用”。信號新聞注意到,偉天家居集團的官方微信服務號認證主體同為四川偉天家鏈科技有限公司。
帶著周女士的疑問,信號新聞多次撥打其提供的北京偉天負責人電話以及該公司在企查查平臺的登記電話,均無人接聽。信號新聞又撥打了北京偉天在百度地圖上的預留電話,接線人員表示此號碼目前為偉天家居成都總部運營電話,并表示,北京偉天已于2024年10月與總部結束合作,對于北京偉天的情況他們并不清楚。
信號新聞就相關情況致電了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來廣營派出所,接線民警表示暫時無法對該案件情況進行核實。
律師:可通過訴訟維權 將總部一并列為被告
針對此事,信號新聞律師專家庫成員、山東舜翔律師事務所張震翔律師分析認為,從目前情況來看,消費者與門店之間已形成明確的合同關系。消費者在簽訂合同并支付款項后,門店未能按照約定履行定制及安裝義務,屬于典型的合同違約情形。在維權路徑上,消費者可以通過民事訴訟方式追究門店責任。
對于消費者反映“簽約后短時間門店停業”的情況,張律師認為,從法律認定角度看,一般仍屬于合同糾紛范疇。若要認定為合同詐騙,需要證明經營者在收取款項時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產的主觀故意,而現實中門店客觀存在、簽約時仍在正常經營,這類案件往往較難達到刑事立案標準。不過,如果后續調查發現經營者在明知無履約能力的情況下仍大量收款,也不排除相關部門進一步調查的可能。
此外,針對消費者提出的“定金通過網店支付至總部關聯公司”的情況,張律師認為,責任認定通常仍以合同簽署主體為主要依據。若合同系與門店簽訂且尾款支付至門店賬戶,消費者維權時應主要向門店主張權利。但消費者也可以將總部公司一并列為被告,后續由法院根據雙方之間的實際法律關系進行責任認定。
而對于門店提出“4年后再退款”的說法,張律師提醒,該方案周期過長且缺乏法律保障,消費者不宜輕易接受,應盡快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發稿前,信號新聞曾多次致電偉天家居總部及相關公司,始終未獲得該事件后續如何處理的正式回應。(尹雅文 徐基峰)
[來源:信網 編輯:王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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