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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性書評應該是學術研究的成果,它不同于書訊,更不是廣告。學術性書評的目的在于提高學術水平,推進學術研究的發展。這樣的書評,其作者至少應做到以下三條:
第一,必須對所評論的書作過深入的研究,從頭到尾,反復閱讀;
第二,本人對所評書的研究對象也作過一定的研究,或至少有所涉獵;
第三,應該熟悉同一領域的其他研究成果(包括中國的和外國的),這樣才能對所評書的成就和不足加以客觀的評論。
因此,學術性書評的寫作本身就是一件嚴肅認真的研究工作,決不是輕而易舉的。我曾應邀為《歷史研究》寫過兩篇書評,每一篇都花了三個月以上的時間,感覺寫書評是一件很費力的事。
學術性書評應該有多種形式,而不應該程式化。對一部書,可以做全面的評介,也可以局部地進行專題性的評論,即就某個問題發表意見,也可以用讀后、書后的形式,借此引伸出書評者本人的研究成果,當然還可以有不同意見的討論乃至爭論。公式化、格式化會妨礙學術性書評的開展。
當然,書評還應有它規范性的一面。每一篇書評,對所評之書的介紹,都應當包含以下幾個要素:書名、作者、出版社、出版年月、版次、篇幅、價格等,這是讀者需要了解的起碼的信息。
文章轉自“歷史學研究通訊”,原載于《近代史研究》1999年第1期,作者系歷史學家蔡美彪先生,如有侵權,敬請聯系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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