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外漂泊,錢有時真能把人逼到絕境,可一時的沖動,往往毀掉的不止一條命,而是兩家人的全部希望。
就在昨天(2026年3月13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讓人脊背發涼的案件:一名35歲的中國籍男子鄭義坤(Zheng Yi kun),因為區區3萬元人民幣的借款糾紛,竟親手用錘子結束了同胞的生命,最后把尸體塞進木箱,找人運走“處理”。法庭最終判了他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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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坐一輩子牢,他還得賠受害人家屬2.34億越南盾(約合人民幣60622元),另外要一直負擔受害者未成年子女的撫養費,直到他們滿18歲為止。這筆錢聽起來不少,可放在一條鮮活生命的對價面前,又顯得多么蒼白無力。
事情發生在2024年10月29日晚上。鄭義坤和受害人沈少平(Shen Shao pin,也是中國人)一起在胡志明市平治東坊的一家公司里休息。第二天一早,沈少平開口向鄭義坤借3萬元人民幣。鄭義坤一口回絕,兩人從言語不合迅速升級成肢體推搡。
爭執最激烈時,沈少平抄起錘子朝鄭義坤砸去。鄭義坤抬手一擋,錘子脫手落地。就在那一瞬間,他彎腰撿起錘子,連續猛砸沈少平頭部……幾分鐘后,地上只剩一具尸體。
冷靜下來后,鄭義坤沒有報警,也沒有求助,而是選擇最原始也最愚蠢的辦法:把尸體裝進木箱,雇人運到倉庫“處理掉”。他大概以為這樣就能把一切抹平。
可惜,紙包不住火。11月7日,沈少平的親屬報案說人失聯了。警方順藤摸瓜,很快在倉庫找到了已經開始腐爛的尸體,DNA和現場證據直指鄭義坤。
庭審時,鄭義坤對指控全部認了,低頭請求法庭從輕。他大概也意識到了,這輩子回不了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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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判決書寫得很清楚:這種行為對社會危害極大,性質極其惡劣,必須嚴懲。但合議庭也酌情考慮了被告主動認罪、多少做了些經濟補救等情節,最終還是給了無期。
說實話,看到這類新聞,做一個同樣在越南打拼的中國人來說,我心里挺不是個滋味的。
在異國他鄉討生活,本來就壓力山大。語言不通、文化差異、簽證焦慮、工作不穩定……很多人把全部身家和希望都壓在“賺一筆快錢”上。借錢、討債、糾紛,本來就是灰色地帶里的常態。可一旦情緒失控,手里隨便一件工具都能變成兇器。
3萬元,換成國內可能就是一輛二手電動車、一套家電,或者孩子半年的學費。可在某些人眼里,它成了壓垮理智的最后一根稻草。
更讓人唏噓的是,死者和兇手都是中國人。漂在海外,本該互相照應,結果卻上演了最殘忍的同室操戈。受害者的孩子今后怎么辦?誰來告訴他們,爸爸為什么再也回不來?
人性在極端處境下真的很脆弱。憤怒、恐懼、絕望交織時,很多人的第一反應不是冷靜,而是毀滅——毀滅別人,也毀滅自己。
希望這個案子,能給所有在海外打拼容易沖動的朋友提個醒:
錢再重要,也別拿命去換。
借是人情,不借是本分。
借錢要講信用,討債要講底線。
再絕望、憤怒的時刻,也請先把錘子、刀子、沖動放下,給自己和對方留一條活路。
畢竟,活著才能談以后;死了,就真的什么都沒了,連后悔都沒地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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