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依據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2025年全年受理的互聯網消費平臺糾紛案例大數據,數字經濟智庫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連續第15年例行發布《2025年度中國電子商務用戶體驗與投訴監測報告》,被業內普遍視為“網絡消費315風向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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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攜手數字經濟智庫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發起以“聆聽消費心聲 提升消費品質”為主題的“2026第十五屆網絡消費315調查行動”。行動包括:發布10份數據報告;發起主題調查行動;發布315消費預警;開通維權綠色通道;曝光典型投訴案例;媒體快評剖析亂象;律師坐堂答疑解惑;近6000注冊記者聯動,過這八大舉措,推動網絡經濟健康發展,為重塑清朗的網絡消費環境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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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臨近,由中國消費者協會確定的“提升消費品質”年度主題正在將社會的審視目光聚焦于消費領域的提質升級。
2025年,央視通過系列調查集中揭露了數字消費市場的系統性風險。在平臺層面,從手機回收、外賣到維修服務,存在“貓膩定價”“鬼廚房”“小病大修”等亂象。直播電商成為欺詐重災區,“坑老”殺豬盤、偽導師“推流”騙局、盲盒賭博等問題頻出,營銷套路不斷“創新”但信任持續流失。產品安全則是更深的隱患,從含禁用成分的面膜、偽劣陳皮到“假進口”保健品,甚至工業垃圾翻新的衛生用品。對此,電訴寶預測今年“3·15”期間最可能引爆輿論場的十大網絡消費維權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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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
1.人工智能陷阱:從“仿冒名人”到“割韭菜”培訓;
2.算法黑箱:大數據“殺熟”與“隱形”不公;
3.直播電商“變形記”:虛假人設與劇本殺;
4.舌尖上的“科技與狠活”:功能食品亂象;
5.網絡餐飲“死灰復燃”:幽靈外賣與AI偽裝;
6.預付式消費“跑路”升級:從健身房到“職業閉店人”;
7.隱形借貸“圍獵”:助貸變形與場景嵌貸;
8.服務消費“刺客”:天價維修與隱形加價;
9. 新型消費“圍城”:游戲“氪金”與“谷子”經濟;
10.出行與旅游“履約難”:平臺審核與安全保障。
據“電訴寶”受理用戶維權案例,我們從中選取十大典型投訴案例,涉及T3出行、轉轉、分期樂、識季、貓眼、菜鳥、珍愛網、抖音電商、小鵝通、淘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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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案例涵蓋了多個熱門消費領域,包括網約車服務、二手電商、金融科技、跨境電商、在線票務、物流配送、婚戀交友、直播電商以及綜合電商,集中反映了當前網絡消費中存在的退款難、商品質量爭議、售后服務滯后以及平臺規則不透明等突出問題。電訴寶發布這些案例旨在揭示行業亂象,為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提供警示與參考,同時也呼吁平臺企業加強自律,共同營造誠信、健康的網絡消費環境。
【案例一】用戶投訴“T3出行”預估費用偏差 售后推諉責任
1月3日,福建省木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使用騰訊平臺的T3出行,乘車時平臺軟件給了大致區間41-74元,并沒有告知明確費用,下車后得知扣款74,非夜間非高峰路段,普通車型。平時其他路段同一時間段只收取41元。
木女士首先線上和該平臺售后服務溝通、爭取優惠和調節,電話也有溝通,售后服務沒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去有效解決問題,推諉責任。協商無果后自動扣取費用且沒有告知,木女士了解到類似現象T3出行不是第一次出現,網上也有類似的報道情況,木女士決定捍衛自己的消費者權益,雖說只是30元,但不公平對待的情況應該有人敢于發聲。
【案例二】“轉轉”被指質檢報告作假 手機拍照無法對焦
4月14日,廣東省藍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于2025年4月12日購買蘋果12mini型號二手手機, 簽收后發現拍照不對焦問題,平臺檢測報告顯示無任何問題, 但到手實際證實存在拍照無法對焦。聯系客服要求合理解釋平臺檢測報告和個人前后損失無果, 理由為“7天無理由退貨期,三十元,五十元補償”
藍先生的訴求是: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要求退一賠三。 藍先生補充到:在該平臺近期購買兩次二手電腦出現質量問題,都在平臺的質檢報告里顯示沒問題,實際到手存在電源異常,主板故障。嚴重懷疑質檢報告作虛假,欺騙消費者。這臺手機是第三次購買出現問題,已經嚴重影響消費者。
接到該用戶投訴后,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臺相關人員,對此,轉轉平臺反饋稱:您好,您反饋的問題我們已經收到,已安排專員為您處理,請耐心等待,感謝您的反饋與支持,謝謝。
【案例三】用戶投訴“分期樂”涉嫌高利貸及違規經營
5月22日,福建省的林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通過分期樂APP分別借款16,200元(年化利率23.97%)和14,000元(年化利率32.04%)。其中,16,200元的借款合同未在APP內展示,而14,000元的合同雖約定年利率不超過24%,但實際仍按32.04%執行,涉嫌高利貸。
【案例四】“識季”被指銷售假冒偽劣商品 拒絕取消訂單侵害消費者權益
7月31日,重慶市的陳女士向電訴寶反映,其于7月30日在識季購買了一款Chloe草編包包,未到貨時,經第三方質檢發現包包發霉有瑕疵,故陳女士想申請售后,但識季平臺堅稱草編材質易發霉,為產品本身特性,并強制客戶簽收快遞,不予任何售后服務,涉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侵害消費者權益。
【案例五】“貓眼”平臺被指隱瞞舞臺布局變更且拒絕退票
8月2日,廣東省的蔡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于7月28日購買"2025TIMA國際音樂大賞"VIP站位票(金額1811元),購票前主辦方未提供舞臺及座位分布圖,用戶默認沿用2024年場地布局。購票后才發現本屆VIP站位區被前方VVIP區完全遮擋,與去年布局存在重大差異,嚴重不符合票價價值。用戶質疑主辦方故意隱瞞布局變更(2024年購票前即公布圖紙,2025年卻購票后才發布),涉嫌誤導消費。
用戶要求貓眼平臺或主辦方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退還全款,但平臺以"不支持退票"為由拒絕。用戶指出國家文旅局曾多次批評貓眼等票務平臺"霸王條款",呼吁相關部門介入處理。
【案例六】包裹內件物品損壞嚴重 用戶要求“菜鳥”賠償運費20元及商品損失55元
9月13日,湖南省的陳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于2025年9月7日從長沙寄往廣西的一個易碎包裹在運輸過程中發生嚴重損壞。陳女士表示,其在寄件前已在箱內放置了泡沫墊進行防護,并認為內部防護已到位。寄件時,其曾特意向收件快遞員說明包裹為易碎品,并提醒對方妥善打包。
然而,包裹抵達廣西后,內件物品損壞嚴重。陳女士因此向物流平臺提出索賠,要求賠償其支付的運費20元及商品損失55元,共計75元。但據其描述,平臺方面拒絕就此問題進行有效溝通,并明確拒絕退還運費及賠償商品損失。
【案例七】“珍愛網”涉及詐騙?消費者要求按照相關政策退一罰三
10月28日,劉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于2025年1月2日被珍愛網線上獲得身份信息,對方線下座機電話誘導哄騙劉女士到其國貿線下門店,對方工作人員虛假承諾可以一周3次安排相親,并且承諾匹配的對象都是條件優秀的男士。但實際上劉女士消費50,000余元后,平臺提供了一個月的服務,僅安排了三名男士見面,并且遠遠不符合她之前的要求。
劉女士還稱,對方承諾的一對一紅娘服務的那位紅娘離職,對方并沒有給她匹配新的紅娘,直到現在告訴她,她的服務已經終止。劉女士認為這涉及詐騙,導致她浪費了大量的時間精力以及金錢,劉女士的訴求是讓對方退款,按照相關政策退一罰三。
【案例八】用戶投訴“抖音電商”美甲打磨機首次充電即壞 平臺與商家互踢皮球拒退貨
11月1日,安徽省的徐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對象于8月20日在抖音電商平臺購買了一款美甲打磨機。兩個月后首次充電即發現無法充進電(無充電指示),屬于產品本身質量問題。聯系商家后,對方要求補30%差價及運費才可處理;申請平臺介入后,客服又將問題推回商家,雙方均以“簽收超兩個月”為由拒絕退貨退款。徐先生認為平臺和商家互相推諉,嚴重損害消費者權益,要求退貨退款并由賣家承擔運費。
對此,抖音電商平臺的回復是,您好,經核實,平臺已致電聯系您告知處理方案,申請售后換新+嘗試70元券到賬 ,感謝您的反饋與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案例九】用戶投訴“小鵝通”平臺商家虛假宣傳誘導分期消費 學員要求退款遭拒
11月26日,重慶市王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其被“小鵝通”平臺商家“康銳弘遠”以“輕松兼職”宣傳吸引,在支付19元后,商家通過直播展示成功案例誘導其分期繳納近500元一期的學費。付費后發現“一對一”輔導名不副實,課程難以上手,要求退款時卻被以高額違約金施壓繼續繳費。王女士認為商家涉嫌虛假宣傳與欺詐,要求退款。該平臺此前已多次因類似問題被投訴,目前暫未回應此事。
【案例十】用戶投訴“淘寶”百億補貼價格驟降不退差價 涉強制消費與不公平交易
12月29日,廣東省的鄺女士向“電訴寶”投訴淘寶平臺“百億補貼”活動存在價格驟降卻不退差價的問題。她于12月5日以2199元購買手機,12月7日晚收貨后發現價格降至1961.1元,遂申請退還237.9元差價,但平臺以“無買貴服務”為由拒絕,并以“拆包不退”規定阻止其退貨。鄺女士認為平臺“拆包不退”的規定涉嫌強制消費,且促銷活動未提前警示價格波動風險,屬不公平交易。她多次與客服溝通無果,要求淘寶退還差價。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將基于“電訴寶”受理的投訴大數據,連續發布10份投訴數據與典型案例報告,包括:電子商務、女性網購、數字零售、數字生活、跨境電商、移動出行&在線旅游、物流科技、金融科技、數字教育等消費者投訴類,此外,還有一份商家投訴報告待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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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運行10余年來,與全國近千家網絡消費平臺建立對接,影響1億+網絡消費用戶,新系統實現一鍵投訴、24h在線、自助維權、同步直達、實時處理、進度查詢、評價體系、法律求助、大數據分析等諸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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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經社深耕電商與互聯網近20年,依托旗下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及開放型電商智庫平臺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通過立法參謀、監管課題、監管培訓、監管會議、監管調研、專項報告六大方式,在推動消費維權、參與行業立法、促進平臺合規等方面成果顯著,持續獲得有關部委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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