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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市一景。視覺中國 資料圖
3月20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發布《關于穩定房地產市場的政策措施》(簡稱《措施》),從差異化住房供給、鼓勵住房消費、推進房票政策、減輕購房成本、優化營商環境及營造良好輿論環境六個方面提出具體舉措。
具體來看,在住宅用地供應上,面向青年人、養老人群及產城融合人群和都市圈聚集人群實際需求,推出區位條件適宜、土地面積適中、容積率適當、公共配套齊全的土地,助力開發企業打造差異化好房子。指導改善型住房項目在設計和施工階段執行改善型住宅設計與建造導則要求,完善修訂住宅品質提升設計指引,加大施工監督力度,切實提升建造工藝品質。
《措施》稱,要進一步鼓勵住房消費“以舊換新”。繼續支持中介機構開展“幫賣”服務,鼓勵各類主體開展市場化“收舊換新”,對自政策發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賣舊買新”的購房人給予貸款總金額1%的貼息,鼓勵開發企業結合項目實際同步給予多樣化促銷優惠,進一步促進居民住房改善需求釋放。
南京住房保障和房產局表示,所購新建商品住房應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網簽,并于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商品房合同網簽備案及抵押登記。出售自有住房應在2029年12月31日前完成不動產轉移登記。簡單說,就是居民本人掛牌賣舊、按揭買新,就可以享受貸款金額1%的利息補助,貼息總資金限額1個億、先申先得。
在推進實施各類“房票”政策方面,拓寬跨區安置房源、加強跨區房源宣傳引導,在遵循群眾意愿和市場規律的前提下,更好滿足被征收人多樣化安置需求。全面推行實施“人才房票”政策,精準匹配各類人才在寧留寧發展意愿和置業需求。
此外,個人(不含個體工商戶中的一般納稅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將商業用房(含“商住兩用房”)購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30%,促進各類置業需求有效釋放。
在土地出讓環節,進一步提升做地質量,提前對接規劃服務,按企業需求,做到“拿地即進場”“拿地即開工”;在開發建設環節,為符合條件的項目提供施工圖審查提前技術指導,可根據實際申請基礎(樁基)工程施工許可證合理分階段施工,做好消防驗收向前延伸技術服務,提高項目建設推進效率;在上市銷售環節,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對在建工程抵押狀態下現售商品房試行“帶押上市”,對一般抵押狀態下現售商品房試行“帶押網簽”,加強前置服務和宣傳推介,確保項目高效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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