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是發展新質生產力的基本路徑。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習近平總書記也強調要“健全體制機制,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讓創新鏈和產業鏈無縫對接”,為我們厘清科技與產業深度融合的制度邏輯提供了根本遵循。當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加速演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融合的互動形態、關聯模式已發生深刻重構,亟須突破傳統認知框架,構建契合實踐發展的新邏輯。
成果轉化層層加力為何仍難見成效
長期以來,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的關系,往往被理解為一條自上而下、前后相繼的“線性轉化鏈條”,即從基礎研究到應用研究,再到成果轉化和產業化。這一邏輯在特定歷史條件下,尤其是在工業化加速推進、技術路徑相對清晰的階段,曾對推動科研成果走向應用、促進產業發展發揮過積極作用。但隨著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加速演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的互動方式發生了深刻變化,線性轉化邏輯的解釋力和指導力正在顯著下降,以線性邏輯構建的制度安排也難以有效適配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的新要求。
現實中一個日益突出的現象是,科研投入持續加大、科技成果數量不斷增長,但產業競爭力并未同步提升,部分領域甚至出現科研與產業脫節、技術供給與市場需求錯位的問題。一些地方和行業在推動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政策工具不斷疊加、組織形式日益復雜,甚至層層加力,但預期效果并不理想,科技與產業之間的摩擦甚至有所加劇。這一困境并非簡單源于執行不到位或資源不足,而在于線性邏輯本身已難以刻畫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之間真實而復雜的互動關系。
從制度層面看,線性轉化邏輯隱含著一種單向因果假設:科技創新是源頭,產業創新是結果,二者通過成果轉化實現銜接。這種假設在高度不確定、路徑多元、跨學科交叉加速的環境中越來越難以成立。要理解當下科技與產業融合的新形態,有必要從“線性轉化”轉向“結構性演化”的視角,重新審視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的關系。
在此意義上,提出“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的雙螺旋結構”,并非修辭性的比喻,而是一種結構性解釋框架。
“雙螺旋結構”的基本內涵和五個關鍵模塊
所謂“雙螺旋結構”,是指科技創新系統與產業創新系統分別對應兩條螺旋(下稱科技螺旋、產業螺旋)。它們并非通過單向、線性的成果轉化路徑簡單銜接,而是在不同發展階段,圍繞目標牽引、要素配置與系統約束,形成并行演化、相互塑形、動態耦合的兩條主線。兩條螺旋各自具有相對獨立的運行邏輯,同時又在持續互動中不斷校準方向與節奏。其主導權并非固定不變,而是會隨著制度環境、產業成熟度以及外部約束條件的變化發生階段性切換,進而呈現出“非線性融合”的整體形態。
從結構上看,“雙螺旋結構”不是對線性轉化的簡單修正,而是對科技與產業關系的一次認識轉換。它至少包含五個相互關聯、但不可相互替代的關鍵模塊。
第一,雙系統并行存在,是“雙螺旋結構”的基本形態。
科技螺旋與產業螺旋在目標函數、運行邏輯、評價標準上存在本質差異。前者以知識創造、前沿探索為核心,更關注邊界拓展,強調長期積累與失敗容忍;后者以效率、規模和市場競爭為導向,更關注成本、質量、交付與快速響應。二者并非“先后階段”的關系,而是長期并行、相互影響的兩個螺旋。忽視這一并行性,試圖用單一邏輯統攝,往往導致科研評價與產業需求錯位,要么以短期效率邏輯擠壓探索空間,要么以科技指標替代產業選擇機制,造成政策失靈或系統性摩擦。
第二,主導權的階段性切換,是“雙螺旋結構”的核心特征。
在不同發展階段,科技螺旋與產業螺旋的主導權并不相同。前沿技術突破期,科技創新往往居于主導,需要在制度上強化穩定支持與長期導向,為高不確定性探索留出空間和耐心;應用和擴散階段,產業創新則成為關鍵驅動力,需要以企業組織能力、工程化能力、供應鏈協同和市場運營能力塑造競爭力。主導權切換并非主觀選擇,而取決于不確定性是否被系統性消化到可承受區間。可承受區間的判定,至少應同時觀察技術可復現性、工程穩態與場景可復制性三類信號。不存在“永遠以科技為中心”或“始終由產業牽引”的固定模式。
第三,耦合接口的制度化建構,是“雙螺旋結構”實現協同的關鍵樞紐。
雙螺旋并非自動纏繞,而是通過具體平臺與組織機制實現耦合,如概念驗證與中試平臺、工程化驗證與標準體系、應用場景開放與首用首試機制、產業組織形式與協同網絡等。這些接口既是技術從樣品走向產品的通道,也是產業需求反饋科研的重要節點。用“打通最后一公里、拆除籬笆墻、疏通快車道”的思路推進創新鏈和產業鏈精準對接,重點不在于簡單加大投入,而在于把耦合接口從源頭就建起來并有效運轉,特別是讓企業在場景定義、共議技術路線與標準形成中發揮實質性作用,避免兩條螺旋各轉各的、互不著力。
第四,反饋—迭代的循環過程,是“雙螺旋結構”演化的內生動力。
在線性邏輯中,產業對科研的反向影響常被視為“干擾”,但在“雙螺旋結構”中,反饋與迭代恰恰是結構升級的內在動力。產業需求對科研選題與技術路線的塑形、工程約束對技術方案的篩選、技術突破對產業組織與供應鏈結構的倒逼,都會通過多輪迭代重塑雙方能力邊界與協同方式。很多技術是以真實場景為載體,在“場景—反饋—再設計”的循環中形成螺旋式演進,起始場景與最終應用場景往往發生遷移。推動融合,關鍵不是追求一次性“成功”,而是構建可持續的反饋鏈路與迭代節奏,讓創新鏈與產業鏈在互動中不斷提升耦合效率,實現從“能對接”到“對得準”的結構升級。
第五,外生約束的制度嵌入,是“雙螺旋結構”的邊界條件。
“雙螺旋結構”不僅受內在邏輯驅動,也必須嵌入國家戰略目標與硬約束條件。統籌發展和安全的要求,決定了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關鍵核心技術自主可控等因素會塑造主導權切換的節奏與邊界;技術與產業的不確定性決定風險治理是常態議題,需要以風險識別、驗證評估、退出糾偏等為雙螺旋提供“可控的試錯空間”;綠色低碳轉型則對技術路線與產業布局提出全生命周期約束。把這些約束嵌入結構,就是在不確定性條件下劃定邊界、校準節奏,使雙螺旋在復雜環境中沿既定方向穩定演化。
以結構性調整推進深度融合
需要強調的是,“雙螺旋結構”并非萬能模型,其適用性同樣存在明確邊界。至少在三種情況下,該結構會發生失效或扭曲:一是單一螺旋長期壟斷主導,導致科研或產業一方被系統性壓制,進而破壞雙向賦能;二是關鍵接口缺失或斷裂,使兩條螺旋各自運轉、難以形成有效耦合,出現“平臺空轉、轉化斷層”;三是尺度錯配,把制度性問題簡單化為項目層面的“補短板”,在指標沖動下用碎片化修補替代結構性優化。這些失效情形,恰恰揭示了“投入不小、效果不彰”的深層原因。
從政策視角看,“雙螺旋結構”的啟示不在于“政策更強”,而在于“更關注結構”。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既需要政府超前規劃引導和科學政策支持,也需要市場機制調節、企業等微觀主體持續創新,是“有形之手”和“無形之手”共同培育和驅動形成的過程。因而,政策角色不是替代系統運行,而是在不同階段有針對性地調節主導螺旋、優化耦合機制、校準運行節奏,推動融合從“成果轉化難題”走向“結構性制度融合”。只有以結構性視角理解并推進深度融合,才能在復雜環境中提升制度調適能力、創新體系與產業體系韌性,更好支撐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為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夯實基礎。
本文來源于《學習時報》(2026年03月11日 第07版)。作者單位:中國科學院科技創新發展中心。文章觀點不代表主辦機構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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