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對夫妻因孩子姓氏問題鬧上法庭。丈夫以兒子隨母姓、違背父親遺愿為由起訴離婚,妻子反駁稱自己40歲高齡產子,懷孕期間雙方已約定好這個孩子隨母姓,丈夫是出爾反爾。法院判決:夫妻感情未破裂,不予支持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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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李先生和張女士本來育有一女,已讀小學。隨著二胎政策的放寬和經濟條件的寬裕,李先生想再要個孩子。
可張女士已屆40歲,已經不是適合生孩子的年紀,生育有很大風險,而且家中已有一個孩子,所以她并不想再生。
但李先生想要二胎的意愿很強烈,而且承諾二胎孩子不管男女都跟媽媽姓。
張女士聽后動了心,因為自己也是家中獨生女,如果有孩子跟了自己姓,娘家也會高興。
于是,從備孕、懷孕、到生子,張女士雖然承受了很多身體上的痛苦,但心里是滿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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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孩子生出來是個兒子,李先生也如約讓孩子隨了張姓,還辦好了戶籍登記。張女士覺得一切都值了,娘家父母也激動落淚,一大家子其樂融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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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日子隨著2022年孩子爺爺去世而發生了改變。
老人留下唯一遺愿,就是希望孫子能夠改回父姓,以此來延續家族香 火。
從那以后,家里的氣氛就變了。
李先生三天兩頭跟張女士商量改姓的事,張女士死活不松口:“我是獨生女,這孩子跟我姓,對我爸媽來說有多重要你知道嗎?再說當初是你答應的,現在出爾反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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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還質問丈夫:“你說你家的根不能斷,那我也是獨生女,我家的根,就不是根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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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到最后,張女士帶著兒子搬出去住了好幾個月,夫妻倆徹底杠上了。
今年年初,李先生一紙訴狀遞到法院,要求離婚。他的邏輯很簡單:既然說不通,那法院判離,自己就能給孩子改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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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發現,夫妻兩人所謂的矛盾,不過是圍繞一個姓氏的執念。兩口子自由戀愛基礎不錯,吵歸吵,但還沒到非分不可的地步。
而孩子需要父母共同關愛,李先生也沒能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離婚訴求不過是逼迫對方改姓的手段,于法無據,于情不合。
最終判決:不予支持離婚。法官還補了一句:孩子的姓氏,等他成年了自己也能決定,父母現在爭得面紅耳赤,其實未必是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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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傳出來,有人罵李先生愚孝、大男子主義,也有人說張女士太固執,不為丈夫著想。
“逝者為大,傳承不能丟!”
“姓氏傳承是老一輩的觀念,可以理解,但方式太強硬了。”
“高齡生子多不容易,說好的事反悔太傷人。”
“公公的遺愿是遺愿,妻子的付出就不是付出了?”
“傳承是責任與愛,不是綁住孩子的姓氏。”
“法院判得好,不能讓姓氏毀了一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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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孩子的一個姓,鬧到法院,鬧到要離婚。姓什么真的那么重要嗎?比十幾年的夫妻情分還重要?比兩個孩子的完整家庭還重要?
其實,比起所謂的家族傳承,孩子的身心健康、家庭的和睦幸福,才是最該重視的,別因為一個姓氏,毀了一個完整的家。
愿每一個家庭都能跳出姓氏的執念,少一些固執,多一些尊重;少一些紛爭,多一些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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