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立體的:醫療糾紛法治不能只守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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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工作報告亮出重磅數據:全年重拳打擊醫保騙保犯罪,追回贓款超5億元,守護百姓救命錢,這是司法守護公共利益的鮮明一面,值得肯定。但我們必須清醒,法律從來不是單面的紙片,而是立體的整體,司法打擊騙保的這一面背后,還有無數普通患者被醫療欺詐坑害的另一面,正被長期忽視。
醫保基金被侵吞,司法強力追繳;可患者自掏腰包的醫療費、被虛構病情、過度診療騙走的血汗錢,卻常常被簡單歸入民事糾紛,維權難、追責輕、震懾零。近年來,欺騙誠信就醫者的醫療欺詐案件持續攀升,從虛構診療項目到夸大病情收費,從違規操作到偽造病歷,無數患者成了醫療違法犯罪的直接受害者,卻陷入維權困境。
更令人痛心的是,長期以來,醫療領域盛行民事化全覆蓋的處理模式,將本應嚴厲打擊的醫療違法犯罪,統統降格為民事調解、民事賠償。這種做法看似化解矛盾,實則是對違法者的縱容,對誠信患者的不公。民事賠償金額微薄,違法成本遠低于牟利收益,對醫療欺詐者毫無威懾力,導致違規行醫、惡意騙患屢禁不止,形成“罰了再犯、犯了再罰”的惡性循環。
這正是斗醫文化誠信服務法魂論所直指的核心問題:加強醫療衛生行政執法,剛性保障民法典賦予公民的民事權利,才是衡量公職人員為民服務的根本標尺。醫療法治的核心,從來不是簡單的糾紛調解,而是對醫療違法犯罪的零容忍,是對患者合法權益的全方位守護。
斗醫文化三大醫法理論基石,與最高法打擊醫保騙保的司法行動,本就是同一法律立體的相鄰兩面,缺一不可。司法守護醫保基金是公共利益之盾,行政執法守護患者私權是民生底線之墻,二者同向發力,才能構建完整的醫療法治體系。
醫療亂象叢生,根源就在于只守一面、偏廢另一面。唯有跳出“民事化兜底”的誤區,強化醫療衛生行政執法,打通行刑銜接通道,對醫療欺詐、違法診療行為從嚴從重追責,才能真正形成震懾。用極簡的法治邏輯看清亂象本質:不護患者私權,何談公共利益;不嚴懲醫療犯罪,何談誠信醫療。
法律的立體,在于兼顧公共與個體、司法與行政、懲戒與維權。只有讓醫保騙保無處遁形,讓醫療欺詐付出懲罰性賠償代價,讓每一位誠信就醫者的權利都被堅定守護,醫療法治才能真正落地,為民服務的初心才能照進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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