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至3月7日
全國法院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專題培訓班
在國家法官學院舉行
樂山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
庭長黃滔在培訓班上
以《海棠花開 法護未來——
構建護未成長全周期司法保護體系》為題
作經驗交流發言
近年來,樂山法院立足轄區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及司法保護工作實際,打造了“海棠花開”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品牌,以“法潤、聚向、護育、綻放”為理念,全面統籌審判執行、判后幫教、心理疏導、普法宣傳等工作,精心呵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聚焦主責主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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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山中院設立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各基層法院設立少年審判法庭或專門審判團隊,推動案件專業化審理。團隊審結的全市首例民政局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案成功入選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
審結的王某某訴某美容院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一案入選最高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案事例庫。
嚴格落實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為涉罪未成年人量身定做幫教方案,推動40余名緩刑未成年人重歸正途,其中2人重返校園,10人順利就業。
延伸司法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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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建“樂法媽媽”宣講團,48名干警受聘擔任55所學校法治副校長,開展法治進校園、模擬庭審1000余次,累計覆蓋師生8萬余人。
開設“樂法媽媽”信箱累計收到青少年來信800余封,聯動婦聯、社區開展家庭教育指導,發出1158封致家長信,積極開設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暨心理健康公益課堂。
制作播出“樂法媽媽”微課堂23期、“樂法少年說”普法視頻22期,進一步引導學生、家長增強法治意識。
厚植司法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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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多部門搭建幫扶協作平臺,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導、司法救助等多元服務50人次。開展“法治送高墻”活動,對樂山籍未成年犯開展判后關心幫教,助力犯罪未成年人重新回歸社會。
針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校園安全等問題,向相關職能部門發送司法建議13份且均得到回復。
通過“司法建議+部門聯動”模式,有效推動未成年人保護從個案處置到綜合治理轉變,為未成年人構建更堅實的安全屏障。
(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楊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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