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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場悟道是陽明心學發展史上的一個標志性事件。悟道的地點是在龍場的“石墎”中,龍場位于貴州西北,史籍形容其地“萬山叢棘中,蛇虺魍魎,蠱毒瘴癘,與居夷人鴂舌難語,可通語者,皆中土亡命……”悟道之地生存環境之惡劣非尋常地方所能比。
石墎(石棺)本是與死亡相連之所,王陽明為何選擇日夜端居于此?從相關記載看,王陽明將其比作上古時代的世外桃源,得失榮辱皆能超脫,惟生死一念還未看透,“乃為石墎自誓曰:‘吾惟俟命而已!’”王陽明從石棺中悟道,“日夜端居澄默,以求靜一;久之,胸中灑灑。”
龍場悟道究竟悟出了什么?《王陽明年譜》(以下簡稱《年譜》)雖對悟道的氛圍多有渲染,但就其悟道內容而言,只一句話——“格物致知之旨”。這似乎是老生常談的常識,從朱熹開始,理學一脈都是在說“格物致知”。《年譜》進而說王陽明由于悟此格物致知之旨而始知:“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誤也”。這才真正點題——格物不能致知,格心方可致知,心即理。
王陽明后來曾對弟子講述過龍場悟道的內容。他先是以自己早年格竹子沒格出理,反而格出病來的例子,感慨“無他大力量去格物了”。接著便講龍場悟道是在格竹子失敗的教訓基礎上更進一步反觀身心,而得出來的新意思——“天下之物,本無可格者。其格物之功,只在身心上做。”“決然以圣人為人人可到。便自有擔當了”,這也就是他后來掛在嘴邊的“人人皆可為圣賢”的意思。他又以詩言志:“個個人心有仲尼,自將聞見苦遮迷。而今指與真頭面,只是良知更莫疑。”
若說龍場悟道的新意所在,那便是對理學一脈所倡導的“格物致知”的求學求圣之道另立新解,甚至是顛覆性的方向轉向。“格物致知”原出于《禮記·大學》,二程訓“格”為“至”,認為“格物”就是“窮理”。在朱熹看來,“格物”既是“至于物”,也是探究事物并達到極致,只有這樣才能夠獲得“知”。王陽明此前格竹子失敗,就對格物存疑,心中一直不能釋懷。直到龍場悟道,才悟出格物的問題出在格的方向性錯誤,也就是說,是向物格、向事物探究,還是向心格、向心內探究?在龍場,他經過一番刻骨銘心并超越生死之念的體悟,發現“只在身心上做”的道理,也即《年譜》所說的“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誤也”。
后來,王陽明將“格物致知”解釋為推廣我們固有的良知于萬事萬物,將事物處理得合乎良知(天理)。格物是致良知必不可少也必然的工夫,也即良知是體,格物是用。這同樣也是一個學習、探究的過程,固然良知天賦、人性本善,但如何推廣我們的良知也需要不斷地實踐和探索。在這一基礎上,“心即理”“知行合一”等思想逐漸展開。
無論《年譜》抑或王陽明本人事后之回憶,在龍場時,他均未對當時所悟到的“格物致知之旨”有清晰和系統的表述,“良知”的意思只在心中盤算,卻“點此二字不出”。龍場悟道,只是悟出對格物的方向要進行轉向,由向外物探究轉向“只在身心上做”。這個轉向在中國哲學史上是具有革命性的。
“只在身心上做”,不止有“心”,還有“身”。真正的修行就是反求諸己,并由此衍生“事上練”,也就是修煉內心,進而實現“致良知”。可以說,龍場悟道悟出的是求學、求圣的方向。龍場悟道為今后王陽明心學作為一種強調知行合一的實踐哲學奠定了基礎,也推動了明代中后期的哲學發展的轉向。
◎本文原載于《北京日報》(作者:文遠竹),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圖片由豆包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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