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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我是胖胖。
胡適之先生在《慈幼的問題》中留下了三個問題:“我們怎樣待孩子?我們怎樣待女人?我們怎樣用我們的閑暇工夫?”
他說,凡是夸大我們精神文明的人,都不可不想想這三件事。
這三個問題寫于一百年前,針對的是那個纏足、溺嬰、童婚尚未絕跡的舊時。
可一百年之后,這三個問題仍然沒有好的答案,但它們沒有消失,它們藏在每一則不起眼的社會新聞里,等待我們愿意把它們認真地問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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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八日,鄭州一個小女孩攢了五十塊錢,走進一家花店,挑了五朵玫瑰。
她要把這花帶回家,送給自己的媽媽。
五朵花,一個孩子,婦女節,媽媽,這本是一個關于愛意反饋。
她拿著花回了家。
然后她的父親看見了這五朵花。
他帶著孩子,去了花店,要求退貨退款,情緒激動,指責商家忽悠孩子,威脅要讓花店開不下去。
是的,為了五十塊錢,帶著自己的孩子,去羞辱、威脅一個花店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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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能心疼錢,但心疼錢的人有一百種處理方式,可以批評孩子下次別亂花,可以自己咽下去,可以跟孩子解釋家里的經濟狀況。
一個真的只是心疼錢的父親,不會在三八婦女節這一天,專門帶著孩子去退花——退掉孩子給母親買的花。
我想,這件事的成本,遠不止五十塊錢。
孩子買了花,要送給媽媽。
在這個動作背后,有一個沒有被言說的前提:媽媽值得被送花,而今天是婦女節,今天是該有人送花給媽媽的日子。
這個前提一旦成立,就自動生成了一個問題:作為丈夫、作為這個家的男人,他在哪里?
也許他沒有準備禮物,也許他從來沒有在這一天送過花,也許他根本沒有想到,一個孩子愛的反饋,無意間照亮了他的缺席。
花店老板成了靶子,不是因為他真的做錯了什么。
的的確確,事后證明,五A級玫瑰十元一支,定價合理,可一個小商鋪,怕事、怕麻煩、怕被圍觀,難道就可以被安全地攻擊?
把孩子買了花說成商家忽悠了孩子這個可以公開表演的問題,他就從一個失職的丈夫變成了一個保護孩子的父親。
非常精妙,但也非常齷齪。
更齷齪的是,他把孩子帶去了現場。
我看到了幾點:
這是對孩子回饋的否定,孩子買花是一個完整的行為,它包含了愛媽媽動機、決定用自己的錢且選擇挑了這五朵和期待媽媽會高興。
所以,要求退貨的時候,他否定的不只是一筆交易,而是這整個行為鏈條背后的情感邏輯。難道孩子的出發點是錯的?孩子的判斷是錯的?孩子的錢花得不對?孩子給媽媽買花這件事本身,是需要被糾正的錯誤?
她學會了什么?是下次不要做這種事了?
還有“你們忽悠的是一個孩子”,這句話,有孩子站在身邊,才說得出口,才能吸引圍觀者的同情。
孩子在你眼中又成了什么?
孩子被迫目睹了父親的這一切,她看見了父親如何對待一個無辜的人,看見了父親如何將自己的憤怒施加于他人,也看見了父親在公開場合的那張臉。
這些是不會從記憶里消失的。
我之前也提到過,孩子的世界觀,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她對父母的觀察構成的。
花店老板楊先生在接受采訪時說了一句話:
“你好好地說那無所謂,就五十塊錢能退就退了。”
這事本來有一個正常的解決方式:
如果你真的覺得孩子花多了,好好來說,商量,也許我就退了。
它說明,商家并不是一個油鹽不進的人,他有彈性,有善意。
還說明了一點,讓他憤怒的不是退貨本身,而是那個父親的方式——辱罵,威脅,聚眾,表演。
楊先生選擇了報警。
這個選擇本身就是一種尊嚴的維護。
他沒有被嚇倒,沒有被“我讓你開不下去”這句話壓垮,他用了一個正當的方式保護自己。
但我在想,那個女孩在警察來之前、在整個混亂的過程中,是什么感受。
她站在那里,手邊也許還有那幾朵玫瑰,或者已經被退回去了——那五朵她用自己的錢買來要送給媽媽的玫瑰。
她是否哭了?是否沉默地站著?
我們不知道。
我們只知道她今年還小,她的父親是這樣一個人,她還要在那個家里繼續長大。
真的,一個孩子在成長過程中所目睹的,會成為她理解世界的底色。
我們總是困惑于世界上為什么有那么多粗鄙、那么多暴力、那么多弱者欺負弱者的循環。
但如果我們回頭看,很多人的起點,就是那個站在花店里的小女孩——被帶去做一個她無法理解的事情的見證者,被迫在最脆嫩的年紀,吸收了一堂關于人性之惡的課。
這個父親可能沒有意識到自己在做什么。
他不是一個精心設計傷害的惡人,他只是一個無法處理自己羞恥感、順手把孩子當成工具的普通人。
正因為普通,才更可怕,精心設計的惡是少數,無意識的傷害才是日常。
三八婦女節,一個孩子想給媽媽買花。
這個出發點是純粹的。
我不知道她的媽媽后來有沒有收到花,不知道那五朵玫瑰最后去了哪里。
但那個想法本身“今天是媽媽的節日,我想送她花”是真實存在過的,是任何人都無法從那個孩子的心里抹去的。
我希望它沒有被完全撲滅。
我希望她長大以后,還能想起:我曾經買過花,我是因為愛,才買的。
回到開頭那個問題,我們怎樣待孩子?
我們替他們做每一個決定,直到他們不再有自己的決定。
我們在她們的節日里,用監控錄下了一個父親要求退回她買的花的畫面,花店門口聚起一圈人,見證一場用“保護孩子”命名的、對一個小女孩的自主意志的公開撤銷。
孩子花自己的錢,替自己做的一個選擇,那是一件正當的事,沒有任何人可以替她宣判那個選擇是錯的。
她選了花,花是她的,不需要任何人干涉,包括她的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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