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于
組織開展北京市專精特新服務站
培育對象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北京市中小企業服務載體建設指引(試行)》(京經信發〔2026〕9號)工作要求,提升本市中小企業服務成效,現組織開展北京市專精特新服務站培育對象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1.培育主體一般為在北京市依法設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且成立時間滿兩年。
2.培育主體經營狀況良好,單位及法定代表人誠信守法,無司法、行政機關認定的嚴重失信行為。單位未受到停產停業、吊銷證照等行政處罰,法定代表人無刑事處罰記錄。
3.培育主體需具備開展企業服務所需的軟硬件基礎設施,擁有固定對外服務電話、政策信息傳播工具,且配套固定辦公場所面積不少于100平方米。
4.培育主體應組建專業服務工作團隊,配備3名及以上具備相關專業知識與實踐經驗的專職人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規范服務流程,完善服務質量保障機制。
5.培育主體需兼具綜合服務與專業技術服務能力,既能為中小企業提供活動組織、企業培育、政策宣傳等綜合服務,又可開展融資促進、數字化轉型、研發創新、法律咨詢、出海服務、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轉化等專業技術服務。
二、報名程序及要求
1.中小企業服務機構應于3月20日前將報名表(附件1)及相關佐證材料(可編輯電子版和加蓋公章的PDF版)報送至所在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各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對報名材料進行初步核查,并填寫推薦匯總表(附件3),于2026年3月31日前推薦至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對報名材料進行確認,形成北京市專精特新服務站培育對象名單,公示無異議后予以公告。服務站培育對象應按照《北京市中小企業服務載體建設指引(試行)》(京經信發〔2026〕9號)的積分規則,扎實開展企業服務工作。
咨詢電話:55520841,55520650
附件:
1.北京市專精特新服務站報名表
2.各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聯系方式
3.北京市專精特新服務站培育對象推薦匯總表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6日
▼ 往期熱文推薦 ▼
【溫馨提示】文中部分圖片來源網絡,版權歸屬原作者,若有不妥,請聯系告知修改或刪除。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