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曉偉律師自2009年開始執業,畢業于中國政法大學,專注于刑事犯罪辯護、刑事法律風險防控、企業合規等領域。截止至今,獨立辦理刑事案件453件。他曾在非法集資、虛假外匯交易平臺吸收公眾存款、酒后劃車尋釁滋事等多起典型刑事案件中擔任辯護人,展現出專業的辯護能力和豐富的辦案經驗。
"非法集資案辯護
2012年3月至2021年間,管某某、付X等人伙同劉某某、宗XX等人,以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名義,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人民幣100余億元,其中2300余名報案集資參與人共投資人民幣13億余元,返款共計人民幣2億余元,損失共計人民幣10億余元。楊XX先后擔任多個職位,負責招攬集資參與人及管理下屬人員,其負責的某事業部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人民幣20億余元,于2021年3月31日被查獲歸案,審理期間,楊XX家屬代其退繳人民幣500萬元。
陳曉偉律師接受委托后,及時去看守所會見楊XX了解案件事實,在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通過閱卷全面掌握案情。開庭審理前,提出楊XX應認定為自首、構成立功、系從犯、自愿認罪認罰且積極退賠違法所得,建議法庭對楊XX減輕處罰并適用緩刑等辯護意見。但法院經審理認為,楊XX不構成自首和立功,不過鑒于其系從犯、坦白、自愿認罪認罰、退賠違法所得,依法對其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集資詐騙案博弈
2018年13月至2020年11月期間,王X、行XX等人以某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義,以委托外匯交易的方式在多個平臺非法吸收集資參與人資金共計370XXXX0675.94美元,折合人民幣257XXXX5476.53元,致使10200余名集資參與人損失共計人民幣11.55億余元。
陳曉偉律師受委托為行XX辯護,先去看守所會見行XX,重點了解其是否有實際經營業務。檢察院階段閱卷后,認為證據對行XX不利,遂提出行XX系從犯,即使認定主犯也應按其所參與犯罪承擔責任,且具有坦白、愿意退贓退賠等從寬處罰情節,建議從輕、減輕處罰。法院經審理認定,王X、行XX等人構成集資詐騙罪,行XX作為公司CEO應對全部數額承擔刑事責任且系主犯。雖行XX具有坦白情節,但因其犯罪數額特別巨大,給一萬余名群眾造成巨額經濟損失,社會危害嚴重,依法判處無期徒刑。
尋釁滋事案不起訴
2023年7月3日晚上,在北京市朝陽區某小區門口,張X酒后持鑰匙劃傷多輛車,經鑒定,損失價值九千余元。張X已全部賠償受害人損失并獲得諒解,還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陳曉偉律師接到委托后,及時會見張X了解情況,在公安機關提起批準逮捕之前,促使張X全部賠償受害人損失。檢察院審查批捕階段,與檢察官充分溝通,使檢察院未批準逮捕。公安機關偵查結束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后,辯護人閱卷并提交不起訴法律意見書。指出張X系醉酒后無意識行為,主觀惡性極低;雖有毀損財物行為,但未嚴重破壞公共秩序;造成的財產損失已全部挽回,危害后果消失,其行為符合情節顯著輕微可不作為犯罪處理的情況。最終,檢察院對張X做出不起訴決定。
陳曉偉律師在多年執業生涯中,始終專注于刑事領域,通過對每一個案件的認真分析和精心辯護,為當事人爭取合法權益,在刑事犯罪辯護、刑事法律風險防控、企業合規等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其辦理的多起典型案件也為其在行業內贏得了良好的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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