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股權代持糾紛律師 #股東糾紛律師 #公司合同糾紛律師 #林智敏律師 #廣州股權律師
一、案子本身并不復雜,但人性的貪婪給它加了戲
去年手頭辦結的這個股權代持案子,前幾天剛收到終審判決,塵埃落定。當事人陳總給我打電話報喜的時候,語氣里除了感謝,更多的是后怕。他說:“林律師,幸虧當時聽了您的,把協議簽得那么細,不然這48萬真就打水漂了。”
案子的事發經過,簡單,但也挺典型。
2021年,陳總看中了一個洗車項目,想投錢,但因為某些原因不方便自己持股,就找到了老朋友羅某,簽了份《代持股協議書》,讓羅某幫他代持公司5%的股權,對應出資額48萬。協議里寫得明明白白:沒有陳總的書面同意,羅某你不能動這個股權,你要是敢私下賣了,得賠錢,賠償標準是“處置股權對應凈資產總額的200%”。條款定得這么狠,就是為了給這顆“定時炸彈”上個雙保險。
陳總把錢打過去,羅某也出了收據。本來相安無事。
結果到了2022年6月,羅某干了一件讓人瞠目結舌的事——他把自己名下的全部股權,以0元的價格,轉讓給了他老婆和另一個合伙人。工商變更都辦完了,陳總才發現。
陳總氣炸了,找羅某理論。羅某兩手一攤,說:沒辦法,我征信不好,公司要貸款,只能把股權轉給我老婆,這都是為了公司好,不是針對你。
你看,人性就是這樣。當利益和所謂的“方便”擺在眼前時,那份白紙黑字的協議,以及協議背后朋友的信任,瞬間就被拋到九霄云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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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庭上的交鋒:專業,就是把對方那些“聽起來很合理”的借口一一擊破
案子起訴到法院后,羅某的代理律師提出了幾個抗辯理由,乍一聽,好像還都挺“合情合理”:
1、陳總參與過公司經營,知道公司情況,所以代持關系是真實的,我們沒否認啊。
2、我和蔣某某是夫妻,因為我的征信問題影響公司貸款,才把股權轉給她,這是為了公司能活下去。
3、我沒有惡意,一切都是為了公司利益。
說實話,這些理由如果攤在飯桌上聊,可能還能換來幾聲嘆息。但放在法庭上,在法律條文面前,它們就顯得蒼白無力了。我們團隊的應對策略非常清晰:
第一,鎖定“根本違約”。我當庭就問對方律師:無論你為了誰的利益,請問,協議第四條第二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代持股權”的約定,是不是廢紙?你以0元對價轉讓,是不是轉讓?未經同意,是不是事實?股權代持,核心是信任,是忠誠。你這一轉讓,直接把陳總的投資款變成了你老婆的資產,合同目的何在?信任基礎何在?這不是根本違約,什么是根本違約?
第二,戳穿“為公司利益”的偽裝。對方強調轉讓是為了公司貸款。我回應道:如果真是為了公司,為何不提前告知陳總?為何不尋求一個既能貸款、又能保全陳總利益的方案?恰恰相反,選擇在陳總不知情的情況下,將股權無償轉給自己最緊密的關聯人,這本質上是利用控制權進行利益輸送,是把公司的利益、陳總的利益,全部讓位于你和配偶的個人利益。這不是“為了公司”,這是“為了自家”。
法庭上,話不在多,在于能不能打到點子上。把對方那些看似合理的借口,用事實和合同約定一層層剝開,露出里面“背信”的內核,法官心里自然就有了判斷。
三、判決結果:法律,最終站在了契約和誠信這邊
最終法院的判決,基本支持了我們的核心訴求:
合同解除:確認雙方代持協議于起訴狀副本送達羅某之日解除。
返還投資款:羅某于判決生效后五日內,返還陳總48萬元出資款。
支付違約金:羅某還要支付一筆違約金,以48萬為基數,從股權轉讓那天起算,按LPR標準一直算到錢還清為止。
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雖然法院沒有完全支持我們同時主張的資金占用費和10萬元高額違約金(認為有重復且標準過高),但48萬本金全額拿回,外加從違約之日起計算的利息損失,這個結果,已經最大程度地彌補了陳總的損失,也讓羅某為自己的背信行為付出了實實在在的代價。
四、案子辦完了,有幾點感慨,想跟正在或打算做股權代持的朋友們聊聊
代持協議,真的不是簽個字就完事了。
很多人覺得簽了協議就萬事大吉,其實不然。協議是你的“護身符”,但你不能把它鎖在抽屜里就不管了。你得時不時地查一下工商登記信息,看看你名下那些股權還在不在。就像你買了房子,也得偶爾去看看門鎖有沒有被撬吧?陳總能及時發現,就是因為保留了這個習慣。
監控,是協議之外最重要的防線。
不要高估人性,更不要低估法律的邊界。
羅某事后一定很后悔,他可能覺得“都是為了公司,朋友能理解”。但他忘了,商業世界里,理解的邊界,就是合同的約定。任何未經許可、擅自處置他人財產的行為,無論你動機如何,在法律上都構成了侵權和違約。這個成本,遠比你想象的要高。
為什么說專業律師不可或缺?
有人問我,你們律師不就開庭時講幾句話嗎?其實不是。在這個案子里,我們能贏,靠的是:
事前的風險預判:當初幫陳總起草協議時,就設置了高額的違約金條款和明確的禁止性約定,這為后續訴訟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事中的精準策略:面對對方的多種抗辯,我們沒有眉毛胡子一把抓,而是始終死扣“根本違約”這個核心,策略清晰,論證有力。
事后的全面救濟:在違約金被調減的情況下,我們成功爭取到了從違約之日開始計算的利息損失,讓賠償覆蓋了委托人資金被占用的全部周期。
案子結了,但教訓還在。股權代持這條路,不是不能走,但一定要帶著法律這張地圖和契約這個指南針,小心翼翼地走。否則,前方等待你的,可能就是人性深處的萬丈深淵。
關于作者:
林智敏,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的一名合伙人。我大部分的執業時間其實都花在復雜的商事犯罪辯護、民刑交叉案件這些聽起來有點“硬核”的領域。但也正因如此,當我回頭處理公司股權糾紛、重大合同爭議這類“民事”案件時,往往會有一些不一樣的視角。
我始終覺得,無論刑事還是商事,法律服務本質上都是在幫客戶從一團亂麻中理出頭緒。我習慣把每一個看似無解的法律難題,拆解成可執行的模塊,把它模型化、結構化,最后交到客戶手里的,是一份清晰、務實、能落地的戰略地圖。這篇文章里對這個代持案的復盤,其實就是這種工作方法的日常實踐——把復雜的法律關系講簡單,把簡單的道理做扎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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