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立剛在文章中說“起訴莫言是無能的表現”,這讓“毛星火們”很不服氣,立即寫了一篇文章反駁。
我稱“毛星火們”,是因為這篇文章絕不是吳萬爭寫的,他寫不出來文中流暢的句子,比如“但多元不等于無底線,自由不等于無邊界”,這豈是小吳能寫出來的?
如今能搜到五六個帶有“毛星火”字樣的公眾號,不知道哪個是吳萬爭,文字風格有別,腔調差不多。毛星火現在有幾個火星。
這篇文章說:
莫言本人曾坦言,其作品有“把好人當壞人寫,把壞人當好人寫,來寫人性”的傾向,這種好壞是非模糊、價值顛倒的創作取向,本身就值得全社會嚴肅討論與審視。
莫言說這話的本意,是遵循文學創作的規律,突破以往文藝創作中呆板、教條的傾向,毛星火們幾年來拿這句話做文章,什么“是非模糊,價值顛倒”,這種理解,真是太無能:初中語文都不及格。
曾經的文藝創作,好人能好成天神下凡,壞人能壞到地獄惡鬼。《亮劍》李云龍那種臟兮兮、開口就罵人的形象肯定不行,段鵬簡直得開除軍籍,因為他涉嫌嚴重抹黑我軍形象。
《天龍八部》蕭峰,是金庸著力寫的英雄,可是他有著各種缺點,甚至濫殺無辜;段延慶的心靈扭曲到比他身體還要殘疾,但是最后也殘存了一些人性的善;葉二娘每天弄死一個小孩,這得壞成什么樣?可是她是個貞潔烈婦;玄慈這個老和尚,原來早就破過戒律,還生了孩子,事情露餡還能光明磊落地受刑再死。
這些人都是鮮活的,可是金庸早期的《書劍恩仇錄》,陳家洛什么性格?讀了之后誰也不會留下印象。
莫言無非是說寫出人的鮮活特征。《亮劍》山本一木小隊被楚云飛炸得七零八落,鬼子兵死前為什么要囑咐同伴我娘我老婆如何如何?《紅高粱》中鬼子兵死前為什么要掏出一張女人的照片?這樣表現,叫“是非模糊,價值顛倒”?
下這種荒唐結論的,無一例外,腦袋仍然停留在1970年前后,那時候正在開展“大批判”,批判“黑八論”。寫阿部規秀像個軍人有尊嚴地死掉的《長城煙塵》,也正是用毛星火這一套打翻的;寫鬼子掃蕩、老百姓四散逃亡的《烈火金鋼》《鐵道游擊隊》,也是被這一套打倒的。
文章說:
英雄烈士是民族的脊梁,歷史真相是國家的根基。任何創作,一旦越過尊重歷史、敬畏英烈的底線,引發公眾強烈不適與質疑,就理應接受監督與批評。 公民選擇用法律方式表達態度,是對法治的信任,是對底線的守護,是理性發聲,而非無能宣泄。
毛星火三年多無法提出英雄烈士姓名,這個是不應該的。三年前是法盲,三年后仍然法盲,只能說明是牛二,掛在人家身上不下來。
毛星火應該起訴魏巍,因為《東方》里把我軍營長寫成了自傷的膽小鬼,1950年能當營長,怎么也得參加過抗戰,我英勇的志愿軍哪來的營長戰場自傷?
莫言算什么,莫言無非寫了魯立人帶著家屬,這個違反紀律,可是真實的鐵道游擊隊,副隊長王志勝就是帶了家屬,轉移時還把家屬給扔下了。
毛星火說:“對于莫言的文學批評,項立剛目前沒有觸及本質問題”。他說:
建議項立剛去看看1996年魏巍、彭荊風、劉白羽等愛國作家,還有八路軍老英雄賽時禮對莫言書籍的批評。那是一場文化論戰,才是真正的文學批評。所以,如今,已是時候依法拿起法律。
巧了,魏巍、彭荊風、劉白羽的書我還真看了不少,我可以給“毛星火們”提供線索,他們的作品中,都曾經涉嫌“抹黑英雄”,“贊美日本”。我可以整理若干條,讓你們用“紅唇綠嘴”,用蹩腳的語言,用潑皮作風,上演法盲的“依法拿起法律”的鬧劇。
硯邊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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