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監測設備故障后,不僅不按規定維修上報,反而耍起“小聰明”虛假標記停產,企圖以此掩蓋生產排污的真相。然而,驟增的工業用電量卻讓其露出了馬腳。2月25日,記者從泌陽縣檢察院了解到,該院近期辦理的一起駐馬店市首例大氣污染刑事案一審宣判,涉事企業及直接責任人因污染環境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被告單位泌陽縣某公司因犯污染環境罪被判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被告人余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時間回溯到此前不久,駐馬店市生態環境局在利用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控與基礎數據庫系統進行大數據分析時,發現一處異常:泌陽縣某公司的在線監測系統標記為“停運”狀態,且無數據上傳,但與此同時,該公司的工業用電量卻持續處于高位,數據模型呈現明顯矛盾。
執法人員隨即奔赴現場進行突擊核查,揭開了“數據迷霧”背后的真相。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隧道窯正在進行點火焙燒,處于正常生產狀態,但其關鍵的廢氣處理設施——脫硫塔卻并未運行。早在第三方運維公司發現故障及數據異常后,便已第一時間告知該公司。然而,該公司非但未及時維修設備、排除故障,也未按照相關環保法律法規的要求開展人工采樣監測并向生態環境部門報備,反而在自動監測平臺上將生產工況虛假標記為“停運”,以此作為“障眼法”,在沒有任何有效監測的情況下肆無忌憚地持續生產排污。
后續的檢測報告證實了這一行為對環境的損害。在設備故障及企業虛假標記期間,該公司窯煙廢氣排放口的二氧化硫時均折算濃度高達75mg/m3,遠超其排污許可證核定的50mg/m3排放濃度限值,超標幅度達50%,對大氣環境造成了實質性損害。
該案由生態環境部門移送后,迅速引起司法機關的高度重視。經縣公安機關偵查、泌陽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最終由法院作出上述判決。此案成為泌陽縣在打擊大氣污染領域的首例刑事案件,彰顯了司法機關對惡意環境違法行為的“零容忍”態度。
“這起案件的成功辦理,關鍵在于我們運用了非現場監管手段,通過電力數據與在線監測數據的交叉比對,精準發現了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泌陽縣人民檢察院相關辦案人員表示。
泌陽縣人民檢察院表示,下一步將與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等行政部門建立更加常態化的協同機制,打破數據壁壘,形成“刑事打擊+行政執法”的強大保護合力。通過開展專項打擊行動,重點整治涉氣污染犯罪,以高質效的檢察履職協同攻堅大氣環境質量改善,共同守護好泌陽人民的“藍色家園”。(全媒體記者路夢蝶 通訊員鐘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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