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濟學家宋清輝看來,真正有自信的企業,應當經得起在更開放環境中的審視。一個健康的市場,需要批評者存在;一個走得遠的企業,也應當容得下不同聲音。眾所周知,深圳是一座市場化和法治化程度都很高的城市,長期面對復雜的商業糾紛和輿論爭議,也更習慣在法律框架內平衡言論自由與權利保護。在這里,學者批評、媒體監督和企業回應,本就是正常生態的一部分。顯而易見,深圳法院審理顯然更符合訴訟法制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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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清輝 著名經濟學家
我一直認為,公共評論只要基于事實、邏輯和公共利益,就應當允許討論,也應當經得起法律檢驗。正因如此,當我的相關言論進入司法程序時,我選擇依法應對,而不是回避問題。但在這個過程中,一個現實問題逐漸顯現:我的言論發布地在深圳,我本人也長期生活、工作在深圳,那么,胖東來為什么不選擇在深圳法院起訴?是不敢還是別有隱情?這是我的一個疑問。
提出這個疑問,并不是質疑司法權威,而是出于對程序公平和公眾理解的合理關切。按照一般法律常識,名譽權糾紛中,言論發布地、結果發生地和被告所在地,都是重要的管轄依據。既然相關言論發生在深圳,至少應當被認真考慮。
企業當然有權依法選擇起訴地點,但在高度關注的公共事件中,這種選擇很容易被外界解讀為一種策略。問題不在于“哪里更有利”,而在于企業是否愿意在一個更透明、更開放、法律實踐更成熟的環境中,直面不同聲音的檢驗。
深圳是一座市場化和法治化程度都很高的城市,長期面對復雜的商業糾紛和輿論爭議,也更習慣在法律框架內平衡言論自由與權利保護。在這里,學者批評、媒體監督和企業回應,本就是正常生態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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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龍華區法院
近年來,一些企業在面對質疑時,頻繁動用高額索賠的訴訟手段,客觀上容易對公共討論產生“寒蟬效應”,讓學者和普通人不敢發聲。法律當然可以維權,但不應成為壓制討論的工具。
因此,“為何不在深圳起訴”并非地域之爭,而是對企業態度和法治精神的拷問。在我看來,真正有自信的企業,應當經得起在更開放環境中的審視。一個健康的市場,需要批評者存在;一個走得遠的企業,也應當容得下不同聲音。
作者為著名經濟學家宋清輝,著有《中國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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