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烜墚,上海靖霖(天津)律師事務所主任,曾任檢察官5年,執業律師十余年。專注刑事辯護,帶領團隊辦理刑事案件1000余件,取得無罪案例150余件。首創“捕前辯護”,堅持實戰派思路,注重溝通與斗爭結合,維護當事人權益。
豐富履歷鑄就專業實力
張烜墚律師曾任檢察官5年,在偵查監督科辦理各類刑事案件數百起,積累了大量刑事案件辦理經驗。他還在區委辦公室等多個部門鍛煉。2015年轉崗律師后,他惡補民事和行政法律知識,3年學通刑、民、行三大法律,對處理各類復雜法律問題有了更深入的認識。2019年團隊規模達10人,2020年創辦靖霖天津分所,專注刑事案件。
卓越業績彰顯辯護能力
張烜墚主任帶領團隊辦理經濟犯罪、職務犯罪等各類刑事案件1000余件,取得150余件各類無罪案例,包括多個法院無罪判決,還有大量不起訴等成功案例。其辦理的李某敲詐勒索二審改判無罪案,被評為全國十大無罪案例。他首創“捕前辯護”概念,其親自辦理的捕前階段介入案件,不批捕概率在75%左右。他對二審案件辯護也頗有心得,代理的二審案件大多改判或發回重審,還代理多起重大刑事控告案件幫助當事人追贓挽損。
前沿理念引領行業發展
張烜墚主任結合自身經歷,深知批捕階段對刑事辯護的重要性,于2021年總結出《審查批捕階段辯護“八步法”》,首次提出“捕前辯護”概念,并在專業論壇和研修班上分享,得到業內同仁認可。統計顯示,他親自辦理的捕前辯護案件,及時介入的不批捕概率在75%左右,研發當年辦理的8個捕前辯護案件,7個不批捕。
實戰思維維護合法權益
張烜墚主任堅持當事人利益至上,通過深入研判案件制定有利辯護思路,反對夸夸其談。在處理案件時,他注重良性溝通與敢于碰硬相結合。對于多數案件,靠專業溝通能取得好結果;但對于“錯捕”等特殊案件,他敢于亮劍斗爭。如在一個詐騙案件中,他堅持無罪辯護,拒絕勸當事人認罪認罰。他代理的案件中,許多當事人和司法機關承辦人對他敢于較真的精神印象深刻,他也因此幫助眾多當事人洗清冤屈。以涉嫌故意傷害罪的王X案為例,張烜墚律師采用“專業質疑”與“刑事和解”雙軌并行策略,使王X最終獲不起訴決定,實現了多方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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