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平谷區大興莊鎮大興莊村的一起實名舉報引發熱議。
舉報人張金在兩年多時間內,拍攝了近300張照片,記錄村干部長期在村委會為私人座駕充電。面對鎮紀委認定1500元的處理結果,舉報人提出質疑:在數字化取證技術如此成熟的今天,1500元的核定依據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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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照片合集
實名舉報:兩年300張照片持續記錄“公電私充”
據舉報人張金反映,自2022年起,大興莊村辦公院落內長期出現私家車違規充電情況。被舉報人涉及大興莊村黨支部書記韓某某等。
張金在同一地點、不同時間段反復取證,累計形成了近300張帶有時間水印的照片。影像記錄顯示,這些行為并非偶然,而是橫跨2022年至2023年,呈現出明顯的持續性特征。舉報人認為,在已領取村干部車補的情況下,利用公家電力為私家車充能,屬于典型的“私車公養”新變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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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金的網絡申訴
處理結論:電費認定1500元,無需書面答復?
2025年3月12日,張金通過北京市12345政務服務平臺實名舉報。大興莊鎮紀委隨后介入調查。
2025年7月31日,鎮紀委通過電話向張金作出答復:認定韓某某涉及電費金額約1500元,并已責令補繳。然而,對于張金索要書面答復的要求,相關部門表示按照“工作慣例”,無需出具書面意見書。12345平臺記錄也證實:“已按慣例答復,無需出具書面答復,但訴求人仍不認可。”
賬目疑云:1500元能跑4萬公里嗎?
圍繞1500元的核定金額,張金算了一筆賬:涉案車輛為國內某知名品牌的新能源車型,按百公里耗電15-20度計算,若該車近兩年行駛里程達到4萬多公里,總耗電量應在6000-8000度之間。
據公開信息顯示,北京市村委會辦公場所通常執行“非居民用戶”電價或工商業電價。若按0.8元/度計算,4萬公里的電費成本應在4800元至6400元之間。而鎮紀委認定的1500元,即便按較低的0.51元電價折算,也僅涵蓋約2900度電。這與張金提供的300張照片記錄的使用頻率及車輛行駛里程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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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相關渠道投訴
新能源汽車后臺記錄為何成為調查盲區?
據公開資料顯示,目前新能源汽車的充電歷史記錄可以“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而不用靠模糊的“估算”:現在的智能汽車(以比亞迪為例)后臺系統及車主APP會完整記錄每一筆充電明細,包括充電地點(GPS定位)、開始與結束時間、精準充電量(kWh)。
而這類電子數據證據具有極高的法律效力。只要調查部門調取車輛后臺數據,對比村委會院內的GPS坐標,就能得出真實的涉案金額,完全不需要‘閉門造車’式地定額。”
遺憾的是,在此前的調查中,該舉報人并未獲知調查部門是否調取并核實了這些核心技術數據。
一輛車的電費雖小,卻折射出基層治理中監督的顆粒度。當“估算金額”代替了“技術數據”,舉報人的不認可便也在情理之中。涉及公共資源的使用,唯有程序透明、證據確鑿,才能真正消除公眾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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