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責任逃避層層設阻,年邁父母艱難維護權益
2025年3月14日,黑龍江塔河縣年邁的周某和夫婦與39歲獨子周某峰通電話時,兒子還安慰他們,自己現在的工作單位是一家國企,名稱是豐鎮市大紅門農牧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大紅門農牧”)是首農北京二商集團的全資子公司,雖地處偏僻但給繳納五險,每月27日準時發薪;自己應聘的是這家公司的技術員崗位,可來了兩個多月干的卻是飼養員的活,領導承諾近期給調整崗位。彼時父母未曾想,這竟是兒子最后的遺言。
3月22日,周某峰在返崗隔離期間突發疾病,經搶救無效于次日離世。本該彰顯責任擔當的涉事國企,為隱瞞違法用工事實、逃避賠償責任,不僅對事件真相的所謂表述前后矛盾,更設置多重壁壘阻礙核查,讓痛失獨子的年邁父母陷入艱難的維護權益困境。
入職兩月意外去世:國企光環下的違法用工亂象
周某峰畢業于黑龍江農業技術學院畜牧獸醫專業,2025年1月20日通過招聘平臺入職大紅門農牧。該公司被豐鎮市上級部門明確為“直供首都市場的大型養殖企業”,背靠北京市國資委下屬的北京二商集團這一市屬國企,但其承諾的“國企保障”從一開始就沒有兌現。
企業負責人崔某、辦公室主任郭某開始一直聲稱周某峰崗位為“技術員”,且是公司生產崗位中“最高工資崗位”,但家屬從郭某處獲取的《應聘登記表》卻顯示其崗位為“飼養員”,崗位信息存在明顯矛盾。招聘宣傳的“高薪崗位”也與實際薪資嚴重不符:從1月20日上班至3月22日發病,周某峰累計出勤55天、加班22天,合計77天工時,僅獲工資7908.66元,月均3081元,與“最高工資崗位”的說法相去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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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聘登記表 圖一 (家屬提供)
面對家屬企業是否與周某峰簽訂了《勞動合同》的詢問
企業負責人崔某、辦公室主任郭某從開始到警方第一次詢問,一直堅稱與周某峰簽訂了《勞動合同》并答應馬上提供給家屬。但后期該企業應對警方調查時,突然推翻此前說法。堅決不承認與周某峰簽訂過《勞動合同》。而且否認雙方存在勞動關系。該企業明確承認未給周某峰繳納社會統籌,其招聘啟事中“繳納五險”的承諾,徹底淪為一紙空文,勞動者的基本權益被公然漠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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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取企業方招聘信息 圖二 (家屬提供)
2025年3月22日凌晨5時,返崗隔離的周某峰被室友發現昏倒在隔離室床下,經搶救無效于次日16時離世。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因企業未給周某峰繳納社保,法定應由企業承擔工傷賠償責任,但大紅門農牧后續的一系列操作,卻將家屬推向了艱辛的維護權益之路。
推諉與隱瞞:企業編織“脫責劇本” 核查遇多重壁壘
周某峰離世后,家屬的每一次詢問都被企業的推諉和“話術變臉”擋回。關于發病地點,企業先是稱在“隔離室”,4天后改口為“自由休息室”,警方第一次詢問時,企業郝部長先稱“隔離室”后立即改口“臨時休息室”。關于同室人員數量,企業從“3人”改口“2人”,最終被警方調查證實實際為4人;警方還在房間內發現印有“隔離”字樣的服裝,進一步佐證該房間為“隔離室”,與企業所述的“休息室”不符。
在關鍵細節上的反復無常,暴露出企業精心設計的“脫責劇本”。其多次更改說法的核心目的,是為了篡改發病于隔離室的事實,從而逃避工傷賠償責任。
因企業未在規定時限內為周某峰申請工傷認定,家屬委托律師向豐鎮市人社局提交工傷認定申請。但在勞動仲裁庭審中,郭某及企業法務人員突然推翻此前說法,聲稱周某峰與企業并非勞動關系,而是“承包關系”,企業根據養豬效益以現金支付承包費,未發放過工資,周某峰僅“借住在企業內”;當被問及是否配發工作服時,二人稱勞保用品已配發,但費用從承包費中扣除。
關于工資發放,郭某前期稱“按月發放、每月27日支付”,警方詢問時卻改口為“現金發放,無法提供銀行轉賬記錄”,人社局詢問時又變為“按承包的豬的效益考核情況以現金方式支付承包費用”。而家屬提供的銀行流水顯示,企業曾于2月27日、3月27日通過電子支付向周某峰建行賬戶付款,用途明確備注“工資”,直接戳穿了企業的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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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工資流水 圖三(家屬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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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工資流水 圖四(家屬提供)
該企業前后編造一系列自相矛盾的謊言,動機非常明確:先是隱瞞周某峰發病于隔離室的事實來逃避工傷賠償責任,后續直接否認與周某峰存在勞動關系,試圖以此免除其作為用工單位所需對勞動者承擔的法定責任,更掩蓋了其用工管理混亂的現狀。
2025年4月2日,因企業陳述前后矛盾,家屬以“死因不明”向豐鎮市110報警。警方初步排除刑事案件后,要求企業提交相關連續的視頻資料、廠區平面圖、勞動合同、工資支付記錄、考勤記錄、隔離制度等材料,企業負責人雖口頭承諾,卻直至警方調查結束仍未提交。
從始至終,家屬多次向該企業提出嚴格遵守消毒流程進入事發地點核實情況,均被企業嚴厲回絕。更讓家屬無法接受的是,企業疑似刻意隱匿或銷毀核心證據。自3月22日到達救治醫院后,家屬多次向郭某索要周某峰常用手機、勞動合同、工資記錄、考勤記錄等材料,企業均以“事務繁忙”拖延。直至周某峰火化、家屬離開豐鎮數天后,企業才寄回一部備用手機、一臺疑似有文件刪除痕跡的筆記本電腦和錢包。
家屬補辦電話卡后查詢發現,周某峰日常使用、發病前一晚仍在登錄社交軟件的安卓手機及兩張實際使用的電話卡未被歸還。對此,郭某僅表示“沒注意”。這兩個記錄周某峰工作生活的重要物證,存在被企業刻意藏匿或銷毀的嫌疑。由于補卡后無法調閱此前通話記錄,社交軟件因常用手機未留存數據導致聊天記錄為空,家屬無法通過這些載體獲取關鍵信息和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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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軟件溝通截圖 圖五(家屬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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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軟件溝通截圖 圖六(家屬提供)
維護權益困境:年邁下崗夫婦對陣國企“法務壁壘”
周某和夫婦的維護權益之路從一開始就充滿艱辛。作為年邁多病的下崗職工,他們既無專業法律知識,也無充足資金支持,而面對的卻是背靠市屬國資、配備專業法務團隊的大型企業。
為補辦未返還的電話卡、查詢銀行卡支付記錄,68歲、身患重度哮喘及多種疾病的老父親,不顧久病臥床的妻子無人照料,從大興安嶺林區輾轉北京、鄭州、江蘇常州;為尋求警方幫助,又再次千里迢迢前往內蒙古豐鎮報警。為恢復社交軟件聊天記錄、調閱電話通話記錄,他們多次與電訊公司溝通,至今無果。
“國企”二字本應意味著更強的責任擔當和更規范的用工保障,但在大紅門農牧的操作中,卻將國企身份和封閉環境異化為隱匿真相的“防火墻”和推諉責任的“護身符”:崗位信息造假、社保缺位、工資承諾落空,是對勞動者權益的公然損害;發病場所細節反復、關鍵物證刻意藏匿,是對生命尊嚴的褻瀆。
一邊是老年喪子的下崗夫婦耗盡積蓄奔波求助,一邊是企業“以拖代賴”“前后矛盾”的冷漠從容。厘清責任,是對生命權的基本保障,也是國有企業踐行社會責任的底線。周某峰的崗位登記與承諾為何不符?社保為何未按規定繳納?發病前后的完整事實究竟是什么?這些核心問題亟待明確回應,不應被推諉拖延遮蔽,也不應隨時間推移模糊。
截至發稿,周某和夫婦仍在為查清兒子去世真相、推進工傷認定維護權益奔走。事件后續進展,媒體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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