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江西彩禮高,沒想到談戀愛的成本也不低。一對在校大學生談了四個月戀愛,男方為維持戀愛關系花了59萬!
網友震驚:什么家庭啊?這男主是個“富二代”吧?
近日,江西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處理了一起因談戀愛產生的“經濟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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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年底,21歲的劉某和19歲的羅某,通過某社交平臺相識,兩人都是在校大學生。
認識沒多久,在2024年的1月27日,兩人就確認了戀愛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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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期間,劉某可真是出手大方,時不時就給羅某送上昂貴的禮物,20萬的愛馬仕包包、2萬7千5的迪奧包包,還有近4萬元的高爾夫球桿……簡直就是“禮物雨”嘛!
而且,劉某還多次給羅某大額轉賬,比如5萬2的“我愛你”轉賬、旅游費也是5萬2,第一次見面就轉了8888元,真是浪漫又“壕”無人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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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的雙方沉浸于甜蜜的愛情當中,劉某花起錢來眼睛都不眨一下。當然,作為在校大學生,劉某是沒有經濟收入的,都是問父母要的錢。
劉某的父母雖然也是工薪族,但他們認為羅某會成為他們家未來的兒媳婦,反正會成為一家人,這些花費也是理所應當的,畢竟在江他們那娶個媳婦花幾十萬也正常。
就這樣,在父母的支持下,短短四個月時間,劉某就在羅某身上花了五十多萬。
不過呢,到了2024年5月,劉某和羅某因為一些小矛盾分手了。劉某覺得,他給羅某的轉賬和代付的那些錢,都是想跟羅某結婚才給的。現在分手了,結婚無望了,他就要羅某把這些錢還給他,總共59萬多呢!
但羅某可不這么認為,她覺得劉某給她的那些錢和禮物都是自愿的,哪有要還的道理?于是,兩人就因為這個事情爭執不下,最后鬧到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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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法院判了,羅某得還給劉某近40萬。但羅某不服啊,又上訴到了吉安中院。經過法院的一番調解,羅某終于同意在一年半內還給劉某30萬,兩人對這個結果都挺滿意的,總算是把這筆“戀愛賬”給算清了。
愛情與金錢交織,往往會引發一系列復雜而微妙的問題。
戀愛中的消費主要由男方支付確實是一種正常現象。在戀愛關系中,男方為了表達愛意和增進感情,往往會進行一些物質上的投入。如果考慮和計較戀愛成本,似乎又變得不純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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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父母對兒子在學校里談戀愛也是持支持態度,并且會在經濟上予以支持,他們認為這些花費是關系到兒子的未來婚姻大事。
然而,這種觀念可能存在問題。戀愛和婚姻都應該建立在雙方自愿、相互尊重和理解的基礎上,而不是通過金錢的投入來“購買”。如果婚姻和愛情真的可以用金錢來衡量,那么它也就失去了其應有的價值和意義。
建立在金錢至上的愛情就如同一盤散沙,所以,當劉某和羅某分手時,戀愛期間的經濟賬成了他們之間無法回避的問題。劉某認為自己給羅某的轉賬和代付的錢款都是基于結婚的目的而給出的,現在分手了,這些錢就應該歸還。而羅某則持相反觀點,她認為這些錢和禮物都是劉某在戀愛期間自愿贈予的,自己沒有歸還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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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分歧最終導致了法律訴訟。好在經過法院調解,這筆“戀愛經濟賬”已經順利清算,兩個人可以不再糾纏。
作為沒有經濟收入的在校大學生,劉某的巨額花費顯然是不合理的。這不僅加重了他自己的經濟負擔,也給他的家庭帶來了不小的壓力。因此,我們應該引導大學生樹立正確的戀愛消費觀,鼓勵他們以更加健康、理性的方式來表達愛意和增進感情。
戀愛雖甜蜜,但也要理性消費。在愛情的世界里,金錢并不是萬能的。希望大家能從這場“戀愛賬”的紛爭中汲取教訓,學會更加珍惜和經營自己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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