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一刷屏。
福州打響調整中介費“第一槍”后卻又“熄火”了。福州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深夜致歉,撤銷調整中介費指導意見文件。
![]()
5月30日印發的指導意見其核心為:在福州房地產市場買賣房屋,支付傭金的交易辦法,由以前的由買方支付傭金的方式,調整為由買、賣雙方等比等額分擔傭金,傭金的收費標準定為雙方各自1.5%。
不過,連夜撤銷后,堪稱調了個“寂寞”。
對于諸如麥田這樣的大中介來說,中介費收費標準普遍為成交總價的3%,若依據指導意見的新政策,執行之后其獲取的傭金實際上是不變的;但對于一些調節度更高的中小中介,此前的中介費收費標準多在成交總價的1%-2%,有的甚至一兩萬元的“一口價”,因此,獲取的傭金實際上變高了。
而對于交易雙方而言,因在當前的實際交易過程中,賣家往往采取“實收”,也就是說,傭金絕大多數情況是買家承擔。但正因為“實收”,傭金也往往“轉嫁”到房價里。
一份指導意見,中介企業的傭金收費,買賣家的付傭究竟漲了還是跌了?在不同情況下不同角色的角力下,各有各的不同解讀。
也因此引發了市民的高度關注與熱議,一時“炸鍋”。
6月1日深夜,福州市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發文稱,該協會于日前印發的《關于合理調整二手房交易傭金標準,促進房產消費復蘇的指導意見書》,因對住建部、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關于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政策把握不準、領會不透,悖離上級精神,給房產經紀行業造成較大負面影響,對此,其深表歉意。
并稱“進一步研究完善行業自律機制,規范行業發展,切實降低房產經紀行業當事人交易成本”。
平心而論,此番,福州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指導意見初衷是好的,提出了“雙邊付費、每一邊都要限價”的原則,原本是對5月8日住建部、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于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中提出的“房地產經紀機構要合理降低買賣和租賃經紀服務費用”的落實。
但,悖離了市場。因為,傭金誰出,是由市場決定的。
![]()
在“說商道市”看來,這愈發突顯的是買賣方的強弱轉變。
賣方時代,買方是小媳婦,但買方時代,賣方不再強勢。在存量時代、房屋大量供應、交易難度加大的大年景下,買方時代到來,中介費率下調是必然趨勢。
賣方時代,中介的作用被無限放大,房產經紀“成交為王”,是妥妥的短期主義!不少房產經紀從業人員為了促成交,無所不用其極,因此,這個行業總被詬病經紀人員素質參差不齊不是沒有道理。
進入買方時代,服務至上。用硬核力量領跑行業服務品質新賽道,重新描繪行業期待值與增長線,這是長期主義的勝利。
此前,2023年3月伊始,福建省最大的本土找房平臺樂呵找房旗下可觀地產,放了個大招,于全國首推“服務不滿意不收傭”,即是明證。
其核心內容是主動將傭金裁判權轉移到消費者手中:采用三段式評價收傭,將客戶滿意度作為經紀人傭金考評的唯一標準,傭金多少客戶說了算。消費者若對經紀人的服務不滿意,有權少支付或拒絕支付傭金。
福州中介費率比杭州、北京高
以福州一套總價300萬元房源為例,如果按3%的中介費計算,以前需要買家支付9萬元中介費;若按《意見書》,則需要買賣雙方各支付4.5萬元中介費。
福州目前的在售二手房源為3.77萬套左右。據每經記者查詢,與福州經濟水平相當的濟南、合肥、西安、鄭州的在售二手房數量分別為6.44萬、11.8萬、11.1萬、10.8萬套。
由于福州當前的收費標準為3%,改變前后總傭金不變,其他城市目前的傭金率則大多為2.1%-2.7%,如果更改為買賣雙方各為1.5%,中介公司收取的總傭金則有所上調。
以杭州來說,目前二手房交易的中介費收費標準低于福州,至少比此次福州調整后的3%低。
在實際交易過程中,杭州市場大多為買方承擔全部中介費,而中介機構又會對服務費進行打折,因此綜合社交平臺上部分杭州購房者的經歷來看,中介費的費率在1%到2%之間。
北京和上海的中介費收取費率和模式相近,并且已經開始實行買賣雙方共同承擔中介費了。
有行業人員統計,目前上海二手房中介費率為3%,其中買家支付2%,賣家支付1%;北京的中介費率則在2.7%,此前也全部由買家承擔,但也有消息稱,本月開始將實行買家付1.7%,賣家付1%的規則。不過在實際成交過程中,基本會更低,不同中介公司會給到不同折扣。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