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平安北京朝陽發布通報稱:
經警方調查,吳某凡(男,30歲,加拿大籍)因涉嫌強奸罪,目前已被朝陽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偵辦工作正在進一步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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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吳某凡“選妃”事件有了一個階段性的進展。
要知道,在前幾天,北京警方第一次通報吳亦凡事件后,“吳亦凡事件反轉”“吳亦凡被冤枉”的聲音還到處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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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還有粉絲擔心他會因受“不白之冤”而瘋狂抽煙、酗酒,抑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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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聲音之所以會如此強烈,是因為警方第一次通報的信息太多了!
大致總結下就是:
1、吳亦凡確實以挑選MV女主角為由,與都美竹再酒后發生了性關系,并在三天后給都美竹轉賬3.2萬元用于購物。
2、都美竹最初爆料的目的是為了提升網絡知名度。
3、都美竹發布的“決戰”等10余篇微博文案,皆有網絡寫手徐某有償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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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可能很多人都已經大致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女的想紅,男的私生活混亂。
為了各自的利益,雙方開始撕逼。
可所謂的“反轉”并不是指的這些,而是“第三者”劉某迢的騷操作。
看到都美竹對吳亦凡的指控后,只有初中文化的劉某迢,憑借著敏銳的嗅覺,發現了這其中的“商機”。
于是,他先是虛構了自己被吳亦凡欺騙感情的女性身份,在贏得都美竹的信任后,獲取了都美竹與吳亦凡交往的部分信息。
隨后,劉某迢利用獲取的信息,以都美竹的名義與吳亦凡的律師聯系,要求索要300萬元的賠償。
與此同時,劉某迢又自稱是吳亦凡的律師,與都美竹進行協商,以300萬元賠償達成和解(此時未簽和解協議)。
以為事情得到解決的吳亦凡母親,分兩次向都美竹轉賬50萬元,可在兩方中間“周旋”的劉某迢并未得到錢。
于是,劉某迢便繼續冒充都美竹,向吳亦凡律師索要剩余的250萬,未果。
眼前在吳亦凡那討不到好處,劉某迢又冒充吳亦凡律師的身份,要求都美竹簽署和解協議,否則就要索回轉過去的50萬元。
都美竹拒簽和解協議,同意退款,并向劉某迢提供的支付寶賬號陸續轉了18萬元。
最終,收到錢的劉某迢,以詐騙犯罪的名義,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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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家伙,看完我知乎好家伙,把涉事雙方耍得團團轉,電視劇都不敢這么拍吧?
也這正是警方的這則通報,才讓“吳亦凡事件反轉”“吳亦凡被冤枉”聲音多了起來。
可如今,警方的又一則通報,瞬間打了那些人的臉。
以至于,吳亦凡超話下面的評論,立即換了畫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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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別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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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著吳亦凡“風評受害”,有些人再次站了出了。
球球大家別罵我凣了,他做到了,他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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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在被都美竹放錘后,吳亦凡為了自證清白,曾發文稱:
“我申明,從來沒有過什么“選妃”!沒有“誘奸”“迷奸”!沒有什么“未成年”!
如果有這類行為,請大家放心,我會自己進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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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說到做到,吳亦凡,真男人!
不過調侃歸調侃,在這件事上,該嚴肅對待的,我們絲毫不會手軟。
針對吳亦凡事件,《人民日報》評:
外國國籍不是護身符,名氣再大也沒有豁免權,誰觸犯法律誰就要受到法律制裁。
請記住:人氣越高越要檢點自律,越當紅越要遵紀守法。
中國長安網曾評論道:
在中國的土地上,就要遵守中國的法律。
不枉不縱,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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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做的,你絕對逃不掉。
哪怕你曾是呼風喚雨的明星,哪怕你有著外國國籍。
在中國的法律面前,也會得到應有的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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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枳淮南,創意社簽約作者,周期精分第一人,白天毒舌段子手,晚上矯情理工狗,寫得了溫情故事,熬得了提神雞湯,沒有孔乙己的茴香豆,只有打工人的快樂星球,快快快,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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