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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京來碩律師事務所李肖峰律師,今天結合這個案子和大家聊聊“不指名道姓”的網絡辱罵,為什么也能構成刑事犯罪。
2021年上半年,周某剛在范某某處購買糧食種子,因種子質量問題與范某某發生糾紛。為發泄不滿、教訓范某某,周某剛通過自己的自媒體賬號發布視頻,稱某鎮有一家賣農藥和糧食種子的店鋪,自己曾被店主的虛假宣傳欺騙,導致糧食欠收。
視頻中,他直接辱罵道:“她說她陪我住、陪我吃、陪我睡”“她老公死了,嫁一個男人死一個男人”“那種婆娘要不得啊,誰要的話命都要搭上去”。該視頻瀏覽量達4.4萬次,點贊880余次,評論160余次。
有群眾看到后告知范某某,范某某及其家人因此遭受極大痛苦,正常生活受到嚴重影響。
后來范某某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周某剛卻說視頻中從未提及范某某的姓名,沒有辱罵范某某,不構成犯罪。
法院經審理認為,雖然視頻未直接點名,但視頻中提及了范某某房東的姓名、店鋪位置等信息,周圍群眾足以判斷辱罵對象就是范某某。最終以侮辱罪判處周某剛拘役二個月,緩刑二個月,并責令其書面道歉、發布道歉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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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沒提名字,也算侮辱他人?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這里的“他人”必須是特定的人。如果不針對特定人,而是一般的罵街、謾罵,則不構成侮辱罪。
那么,沒提名字,算不算特定的人?這個案子給出了明確的認定標準:不要求必須指名道姓,只要通過視頻中透露的信息,足以讓公眾判斷出辱罵對象是誰,就構成侮辱他人。
本案中,周某剛雖然沒說范某某的名字,但他在視頻中提到了幾個關鍵信息。某鎮限定了具體的地域范圍,賣農藥和種子的店鋪描述了經營內容,她房東的姓名則直接點出了與范某某關聯的特定人物。
這些信息結合在一起,當地群眾一眼就能認出說的是范某某。事實上,也確實有群眾看到視頻后立即告知了范某某。這足以證明辱罵對象的特定性。
通俗地說,你不寫名字,但你說“XX小區那個開白色寶馬的女的”“XX公司那個戴眼鏡的男主管”,大家一聽就知道是誰,照樣構成侮辱。
為什么構成情節嚴重?
侮辱罪是情節犯,只有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構成犯罪,否則只是民事侵權或行政違法。本案中,主要在于以下幾點:
1.傳播范圍廣。視頻瀏覽量4.4萬次,點贊880余次,評論160余次。在網絡時代,這個數據足以說明信息已經廣泛傳播,不是私底下說幾句。
2.內容性質惡劣。視頻中使用了“陪我睡”“嫁一個男人死一個男人”等涉性、侮辱性語言,嚴重貶損他人人格,帶有明顯的惡意。
3.造成嚴重后果。范某某及其家人因此遭受極大痛苦,正常生活受到嚴重影響。
值得大家注意的是,侮辱罪屬于告訴才處理的犯罪,需要被害人主動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而不是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檢察院公訴。當然,如果侮辱行為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則可以轉為公訴。但一般情況下,需要被害人自己去法院起訴。
本案中,范某某正是以刑事自訴人的身份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追究周某剛的刑事責任。這提醒大家,如果遭遇網絡侮辱,可以保留證據,直接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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