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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松原市一名男子發現公交車縮短運營時間后,通過官方渠道投訴,不料遭遇個人投訴信息泄露。圖/華商報大風新聞
投訴公交提前發車,竟丟了工作?
據華商報大風新聞報道,吉林松原的宗先生原本在中車松原新能源裝備產業園上班,每天下午要坐55路公交回家,但這趟車沒設站牌不說,還擅自縮短了運營時間,網絡搜索顯示末班車下午5點50分,實際上5點10分就沒車了,他常常趕不上車。一氣之下,他撥打12328進行了投訴。
然而,這次投訴引發的連鎖反應,卻遠遠超出宗先生的想象:他的個人信息被泄露,公交公司直接找上門“加群等車”,單位領導要求他撤銷投訴,人事部門找他父親勸他別投訴。他還在上班,交通局就在投訴平臺上回復“該乘客已被解雇”,結果沒多久他真被解雇了。
一個投訴后,工作都沒了。這事很奇怪,也讓人費解。宗先生并非無理取鬧,只是想按時坐上回家的車,想讓公交公司按規矩辦事。可維護這點正當權益,怎么就惹出了這么大的“風波”?
公交是公共服務,按時按點是最基本的職責。公示的末班車時間不是擺設,不能想改就改。宗先生的訴求很樸素:不用每天小跑著趕車,不用多花錢、多花時間回家。這種小事,恰恰是公共服務應該解決好的民生問題。
可他的一個投訴,卻引來了一連串反常的“操作”:個人信息被泄露,公交公司“特殊關照”,單位領導施壓,家人被牽連,甚至交通局還能未卜先知在回復中說“此人已被解雇”。結果沒有多久,他就真的被解雇了。
針對宗先生的這一套“組合拳”,似乎不是解決問題的態度,而是在“解決提出問題的人”。撥打交通運輸服務監督熱線,個人信息卻被泄露;公交公司違規在先,卻給投訴人穿小鞋;單位不分是非,一次次向反映問題的人施壓。
也許有人說,公交線路客源少、虧損大,提前發車也是無奈。可這不是犧牲乘客權益的理由。即便是確實需要調整運營時間,公交方面也應當事先進行公示、充分告知,并說明原因。
更何況,公共服務的本質是辦實事、解難題,哪能對正常投訴和合理訴求打擊報復。傾聽群眾呼聲,正視問題,才是解決矛盾的根本之道。
當正常投訴、合理監督都變成“高危行為”,受損的不只是個人。實際上,正是因為有像宗先生這樣敢于發聲的人,公共服務才能持續完善、社會才能不斷進步。
此次事件,值得追問的是,宗先生“投訴公交提前發車”與“丟了工作”二者到底有沒有關聯?相關信息是如何被泄露的?涉事單位解雇宗先生是否合理合法?相關方面有必要給宗先生和社會公眾一個明確的說法。
撰稿 / 郭元鵬(媒體人)
編輯 / 柯銳
校對 / 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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