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江南
實踐中,部分源于當事人訴訟預期的偏差,即信息不對稱帶來的認知壁壘,讓當事人對裁判規則、類案尺度缺乏清晰認知,容易在糾紛中產生樂觀偏差,高估自身勝訴可能性,形成對訴訟結果的非理性期待。這種認知偏差,導致部分本可在源頭化解的糾紛進入訴訟程序。
人民法院案例庫與法答網的建成運行,為糾紛化解提供了全新路徑。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強調,要深化人民法院案例庫與法答網融合,通過“以用促建”更好發揮人民法院案例庫作用,建好用好法答網。截至2026年3月,人民法院案例庫已收錄經最高人民法院審核認為對類案審判具有參考示范價值的權威案例5300余篇,法答網累計答疑超過90萬件。截至2026年2月,法答網已發布精選答問37批165件。這些精選答問聚焦審判實踐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如食品藥品懲罰性賠償、執行工作、公司糾紛等,為當事人理解法律適用提供權威參考。兩項司法改革成果的深層價值,不僅在于為法官辦案提供參考、統一裁判尺度,更在于讓原本由法官掌握的裁判規則、類案尺度等隱性知識,轉化為社會公眾可查詢、可感知的顯性資源,打破司法專業判斷與群眾認知之間的信息壁壘,為在訴訟前端塑造當事人合理心理預期奠定堅實基礎。
這種預期塑造的核心底氣,源于庫網資源與生俱來的權威性與規范性。人民法院案例庫明確面向社會公眾開放的定位,突破了傳統司法信息資源僅限于法院內部使用的局限,成為連接司法專業判斷與社會公眾認知的橋梁。其科學嚴謹的體例設計,讓抽象的裁判規則在具體案件中實現可視化呈現,當事人不僅能讀到高度凝練的裁判要旨,更能通過基本案情看到與自身情況相似的完整案件脈絡,通過裁判理由理解司法裁判的內在邏輯。這種“類案同判”的直觀呈現,不是調解員的空口勸說,而是最高人民法院審核確認的權威案例給出的司法指引,能夠有效打破當事人對訴訟結果的非理性執念。而法答網定期發布的精選答問,聚焦審判實踐中的熱點難點問題,為具體法律適用問題提供權威解答,與案例庫形成“類案指引﹢規則解讀”的互補支撐,讓當事人對司法裁判的尺度有更為全面、客觀的認知。
在司法實踐中,庫網融合不僅為審判工作帶來了極大的便利,更為基層治理提供了專業支撐。比如,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自主研發的“庫網融合檢索系統”,融通多元解紛案例庫與權威法律資源,為各級綜治中心、調解組織等提供智能支持;浙江省三門縣人民法院在綜治中心引導受理區設立一對一庫網融合查詢,以類案檢索展示、規則答疑解讀、風險綜合評估三階引導的方法,讓當事人通過同類生效權威案例直觀感知裁判尺度。庫網融合查詢服務在綜治中心的實踐,讓“以用促建”的要求有了更為具體的落地載體。依托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的場所布局,將庫網融合查詢服務嵌入矛盾糾紛化解流程,讓群眾在進入綜治中心、表達訴求的第一時間,就能便捷獲取權威類案與精選答疑信息,不僅契合綜治中心源頭化解矛盾的功能定位,更實現了司法資源與社會治理的深度融合。
更重要的是,這種庫網融合的前端應用,形成了“以用促建、建用相長”的良性循環,與庫網融合建設的內在要求高度契合。對群眾而言,在訴訟前端就能全面認知裁判規則與訴訟風險,既避免盲目訴訟帶來的時間、經濟成本損耗,也讓公平正義以可感可知的方式抵達身邊,真正實現“看得見的正義”。對法院而言,通過前端預期引導推動糾紛實質性化解,既能有效減少非理性訴訟,也能讓進入訴訟程序的案件當事人對裁判結果形成合理預期,全面提升審判質效與司法公信力。而綜治中心前端應用中發現的高頻法律問題、新型爭議焦點,也可以為后端案例庫的案例編選、法答網的權威答疑提供更精準的方向,圍繞群眾反映集中的疑難問題完善案例供給、強化答疑指引,真正實現“以案答問、以問補案”的融合效應。
庫網融合是一場技術層面的互聯互通,從服務法官辦案到賦能基層治理,從后端規范裁判到前端化解矛盾,庫網融合向綜治中心的延伸拓展,既是司法資源向基層下沉、向糾紛源頭延伸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實“以用促建”、做優“庫網融合”的生動實踐。
(作者單位:浙江省三門縣人民法院)
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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