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網友宋阿姨投稿:
前陣子,住我隔壁鄰居大姐突然問我,該不該把保姆當作家人一樣對待。
換作幾年前,我肯定會想都不想就跟她說:“要是保姆盡職盡責,又討人喜歡,真的可以把她們當家人一樣,這樣相處起來會更和諧幸福。”
可現在,已經請保姆11年,前后換過好幾個保姆,又經歷了一些事之后,我卻改變了這種想法,并對鄰居大姐說:“還是不要對保姆太好!”
其實也不是說要對保姆不好,而是我們和保姆之間,是雇傭關系,她憑勞動力掙錢,我們憑真心待人。我們可以尊重她的專業,理解她的難處,體諒她的辛苦,平時說話客氣點,逢年過節給個小紅包、送件小禮物,甚至她做得好,給她漲漲工資、給點小激勵,這些都可以,也都是應該的。
但唯獨不能把她當家人無底線順著,一旦越了這條線,看似是好事,到最后只會害了自己,也害了她們。
這話我也不是隨口說的,都是過去我從兩個保姆身上發現的。我都是真心實意把她們當家人相處,可到最后,都鬧得不盡人意,想想就心里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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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保姆是朋友介紹的,叫阿香,才50出頭。人看著老實本分,手腳也麻利,讀書不多,但嘴甜,會說話,相處起來讓我打心底里喜歡她。
那時候我就想著,我和她的年紀也差不了太多,平時家里又只有我們兩個人一起生活,索性把她當自家妹妹一樣對待,這樣我就可以多一個家人一樣,生活更自在。
于是,我對阿香的好,就超越了普通保姆的界限。家里的東西,不管是吃的、穿的、用的,我都讓她隨便拿、隨便用。
出去逛街時,我也會給她買一些衣服、首飾;每年家里出去旅行,我也會帶著她一起去;工資也是年年漲,從一開始的3800元,到后來的4500元。
阿香也確實對我很好,把我照顧得無微不至,平時我有點小不舒服,她比我的子女還上心。
她在我家待了整整三年多,那三年,我是真的覺得,把她當家人是對的,家里有了她,我特別舒心。
可是第四年,她因婆婆生病,必須回去照顧,跟我辭職了。我當時特別舍不得,就跟她說,先回去照顧婆婆,我這邊請個臨時保姆替她干著,等她把婆婆照顧好,隨時回來,我還留著位置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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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她一回去,就照顧了整整三個月。這三個月里,我和那個臨時保姆,相處著也挺舒服,人家也不容易,最后就沒再讓阿香回來。
對此我心里過意不去,等阿香回來了,我就把她介紹到我同事家里做保姆,同事家的條件不錯,工資給得也不比我家低。
可沒想到,阿香去同事家做了才兩個月就跑了,原因說是我同事太摳搜,說話做事也太直接,沒有在我家工作得舒服,也沒有我對她好。
我沒辦法,又托人把她介紹到隔壁小區的老友家里,老友跟我一樣,隨和又大方,我想著這次總該穩定了吧。
可誰知道,這次更快,她只做了半個月,又跑了,還是老樣子,抱怨雇主各種不好,說我老友不如我大方,不如我體貼。
這之后的這些年,她自己也找了好幾個雇主,可沒有一個做長久的,最長的一次,也才做了9個月。
我們一直有聯系,每次她不干了都會來我家做客,每次來我都問她,怎么又不干了,她就會說雇主的一堆毛病,說到底,還是覺得那些雇主,都沒有我對她好。
一開始我還覺得,是那些雇主不夠好,可次數多了,我就慢慢想明白了,其實是我親手把她寵壞了。
我對她太好、太順著,從不計較、從不批評,讓她忘了保姆本來就是一份工作,忘了工作中難免就會受點委屈、遭點罪。是我的無底線包容,讓她變得如此嬌氣又挑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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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阿香的事,讓我有點后悔,那阿蘭的事,就讓我挺心寒的。
阿蘭是我從中介那找來的,50歲不到,因為都是老鄉,性格也和我一樣,大大咧咧的,我就覺得特別合得來,還有她把我伺候得也不錯,于是慢慢地,我對她,也像對阿香一樣,把她當自家親人一樣,甚至有時候比對阿香還要好。
本來誰家請保姆,都是不負責買社保的,這也是行業里的普遍情況。
可我看阿蘭為人實在,對我也挺貼心,再加上聽到她交過五六年的社保,歲數也快到退休年紀了,我就覺得,她應該要有個養老保障,就勸她把社保轉成個人養老,然后剩下幾年的費用,我會幫她出,這樣她到了年紀也可以有退休金領。
阿蘭也聽話,最后,我就每個月自費800塊錢,給她繳納了個人養老保險。
那時候,我給她開的工資是4000塊錢,想著我每月要給她繳的800塊養老保險,算下來,她每個月的實際收入有4800塊,在我們這個城市,住家保姆的待遇,已經算是頂好的了,就一直沒給她加過工資。
一開始,阿蘭也沒說什么,干起來也讓我挺滿意的,也總感謝我,說我這么照顧她,更說以后一定會好好報答我。那時候,我還挺欣慰的,覺得自己的真心沒有白費。
可誰知道,阿蘭照顧了我不到3年,她認識了小區其他雇主家的保姆,聽說了她們年年都有加工資,慢慢地,阿蘭就覺得自己吃虧了,心態也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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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開始對我有些不滿,說別人家的住家保姆,每個月的工資都有4200到4800塊,憑什么她的工資就是最低的。
我當時聽了,心里就很委屈,拿著計算器,一筆一筆算給她聽,我說她的工資是4000塊沒錯,但我每個月自費給她繳800塊的個人養老保險,這800塊錢,也相當于是給她的工資,算下來,她每個月能拿到4800塊,這工資比很多保姆都要高。
我還說,就是把她當自家人了,才會想著給她買養老保險,這待遇放在其他雇主家里,哪有那么好?
可她根本不聽我的解釋,就認定了我是在克扣她的錢,還說那800塊養老保險不算工資,是我應該給她的,說別人雇主都是給現金,就我耍小聰明,用養老保險來湊數。
說著說著,我們就吵了一架,而且吵得特別兇,她句句都在指責我,說我小氣、摳門、沒良心,當時我真是寒心至極。
可不僅如此,她還到處跟其他保姆議論我,把我說得一文不值,干起活來也沒了從前那么好,在鄰里面前,她也總說我的一些壞話,陰陽怪氣的,弄得我很沒面子。最后,阿蘭要求加工資,我沒答應,她就以辭職要挾我,可我沒吃她這套,直接多給了一周的工資,讓她提前走人了。
看著阿蘭變成這樣,我那時候是怎么也想不明白,明明是真心把她當家人一樣,真心實意地幫她,到最后,怎么還落得這樣一個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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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想想,其實一切問題就出在“把保姆當家人”這句話上。
我們總以為,真心就能換真心,把保姆當家人,就能換來她們的真心相待,可我們卻忘了,雇傭關系的本質,就是等價交換,我們付錢,她們出力,天經地義。
我們可以對她們好,可以尊重她們、體諒她們,但絕對不能把她們當家人那樣好。一旦越過了這條線,保姆就會慢慢迷失自己的身份,生出很多不該有的期待,一旦期待得不到滿足,就會心生怨恨,忘記自己的本職工作。
而我們也會因為“家人”這個身份,有了太多的道德包袱,明明受了委屈,也不好意思說保姆的不是,到最后,只能自己默默承受。
所以,請保姆十多年,讓我感悟很多:保姆再好,終究不是一家人。彼此最好的相處方式,還是要維持在“雇傭關系”上,不能太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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