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人圍坐討論「優秀投稿」,卻沒人追問:為什么需要這么多人來篩選?
正方:集體決策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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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提到「awesome group」「excellent discussions」,這是典型的委員會制辯護邏輯——多人把關降低誤判風險,討論過程本身也是質量背書。
學術會議、創投評審、獎項評選都愛這套。成員背景多元,能覆蓋盲區;流程透明,結果更易被接受。
反方:儀式感大于實質
但「lots of great submissions」暴露了悖論:投稿質量高,恰恰說明篩選機制可能過度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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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優秀率本身不低,委員會的討論成本(時間、人力、協調摩擦)是否被計入?原文沒提評審標準、淘汰比例、決策分歧,只強調「delight」——這更像社交體驗報告,而非效率復盤。
我的判斷
委員會制的隱性成本常被「過程愉快」掩蓋。真正該問的是:同樣的投稿池,三人小組與十人委員會,結果差異有多大?
沒人愿意算這筆賬。因為承認「討論可能冗余」,等于否定自己坐在這里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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