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能源網
4月15日,國家能源局公布2026年全國水電站大壩管理單位安全責任人名單,涉及電力行業718座注冊登記和登記備案的水電站大壩。以下為通知全文: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公布2026年全國水電站大壩管理單位安全責任人名單的通知
國能綜通安全〔2026〕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局,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天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遼寧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重慶市水利局,各派出機構,大壩安全監察中心,全國電力安委會各企業成員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水電站大壩安全監督管理,壓緊壓實電力企業大壩安全主體責任,按照《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7號)、《電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5年第21號)、《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5年第23號)等規定要求,現將電力行業718座注冊登記和登記備案的水電站大壩(以下簡稱大壩)運行單位及主管單位的安全責任人名單予以公布。
各電力企業要進一步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壓緊壓實電力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健全大壩安全責任體系和應急工作機制,強化大壩運行全過程安全管理,確保大壩運行安全,防范大壩安全事故發生。安全責任人發生變更的,要及時向國家能源局大壩安全監察中心報告(聯系方式:0571-56626142)。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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