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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公積金制度改革,激活萬億級“沉睡”資金,在繼續穩固支持居民購房剛性需求的基礎上,政策重心應轉向支持房地產存量時代的住房全周期消費,大力拓展對租賃安居、住房持有與維護、居住品質提升等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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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新華社
■夏金彪
近日,浙江省衢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發布《關于調整優化住房公積金若干政策的通知》,推出住房公積金優化舉措。新政將自4月20日起正式實施,通過優化貸款、放寬提取、升級服務等方式,切實降低居民購房、養房、租房成本,更好發揮公積金民生保障功能,助力激活住房消費市場。至此,深化公積金制度改革再添一城。
自2025年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首次提出“深化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到2026年《政府工作報告》作出進一步部署,這項關系億萬家庭安居福祉的重要制度,正迎來系統性、深層次的變革。
今年以來,全國多地公積金政策迎來進一步優化。據機構不完全統計,一季度全國超過50個城市調整優化了公積金政策。僅3月以來,山西太原、福建福州、遼寧沈陽、四川遂寧、浙江杭州、甘肅蘭州、廣東深圳、四川成都、江蘇徐州、湖北武漢等地均優化公積金政策。
住房公積金制度自1994年建立以來,作為我國城鎮住房保障體系的基石,在支持職工購房、積累住房資金、促進住房建設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然而,我國房地產市場正從“增量時代”向“存量時代”深刻轉型,居民住房需求已從“有房住”轉向“住好房”。現行制度在資金使用效率、覆蓋范圍等方面逐漸顯現出一些不適應新形勢的情況。
比如,部分城市公積金沉淀資金規模較大,而剛需群體貸款額度卻相對有限;不同城市間繳存、貸款、提取標準不統一,異地購房、異地還貸仍存在壁壘,難以適應人口跨區域流動的現實需要;此外,靈活就業人員等群體覆蓋面不足,保障公平性有待提升。
《全國住房公積金2024年年度報告》披露的數據令人深思:實繳人數達1.76億人,繳存余額突破10.9萬億元。大量資金長期沉淀在賬戶中,既未能有效轉化為實際購房能力,也未能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互助性功能。這種公積金“沉睡”狀態的形成,既有制度設計層面的原因,也有執行操作層面的障礙。
從制度層面看,住房公積金的使用門檻相對較高,提取條件較為嚴格,部分繳存職工因不符合提取或貸款條件而只能“望洋興嘆”。從執行層面看,各地政策差異較大,部分地區的貸款額度、使用范圍等限制性規定與職工實際需求存在脫節,導致資金使用效率低下。
目前,各地正通過一系列探索實踐,激活“沉睡”資金,助力住房消費與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核心舉措主要包括四大方面:一是強化貸款支持,各地普遍提高貸款額度、降低首付比例、取消貸款次數限制、優化“商轉公”,比如成都將雙繳存家庭最高貸款額度提至120萬元、購買現房再上浮20%至144萬元。二是拓寬提取場景,將使用范圍延伸至租房、裝修、物業費等,比如福州新增裝修提取。三是擴大覆蓋范圍,將靈活就業人員、新市民等納入,對多子女家庭予以政策傾斜。四是推進異地協同,長三角、成渝等城市群實現互認互貸。這些舉措直擊痛點,有效提升了資金使用效率,也為國家層面改革積累了經驗。
當然,深化公積金制度改革,從地方探索上升為國家層面并非一帆風順,仍面臨一些挑戰。比如,現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未覆蓋靈活就業、多場景提取等新實踐,各地信息平臺割裂,數據共享不足,屬地管理導致跨區域調配阻力大,異地互認互貸落地不暢等。
對此,國家層面需要以頂層設計引領改革深化。比如,加快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將地方成熟做法納入法治框架,明確繳存、提取、貸款的統一規則與彈性空間,兼顧全國統一性與地方靈活性。此外,建立統一信息平臺,實現繳存、貸款、提取數據互通,打破地域壁壘等。
可以預見,隨著改革持續深化,“沉睡”的公積金有望真正醒過來、動起來、活起來。其功能定位將從以往側重購房貸款,逐步拓展至存量房時代下的租賃安居、持有與維護、居住品質提升等住房消費全周期,既能更好滿足人們的安居期盼,也將為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注入新的動能。
總 監 制丨王列軍車海剛
監 制丨陳 波 王 彧 楊玉洋
主 編丨毛晶慧 編 輯丨蔣 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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