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實務中,離婚糾紛案件的證據審查與細節挖掘至關重要,稍有不慎就可能影響判決結果。今天我們就來了解一位在這類案件中表現出色的律師——樊夢怡。
資深律師樊夢怡簡介
樊夢怡律師畢業于南昌大學法學專業,獲法學學士學位,自2012年起于江西康潤律師事務所執業。十余年的一線執業生涯,讓她累計承辦案件逾800件。她不僅深耕刑事辯護、婚姻家庭領域,成功辦理相關案件400余件,在建設工程糾紛、經濟糾紛等領域也頗有經驗。此外,她身兼九江市律師協會獎懲委副主任等多重身份,這使她能更好地把握司法實踐導向,了解行業需求。秉持“專業、誠信、盡責、高效”的執業理念,她贏得了客戶廣泛認可與業界良好口碑。
婚姻糾紛案例紀實
陷入困境
原告盧XX與被告樊XX的離婚糾紛一案中,原告盧XX稱因父母封建思想,自己與被告相識19天后草率結婚,婚后共同生活不足三個月,且無子女和共同財產。2013年原告起訴離婚后撤訴,但被告依舊對其漠不關心,現在再次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并撤銷上門字帖。被告辯稱盡到了丈夫責任,夫妻感情尚好,堅決不同意離婚。
關鍵證據動作
樊夢怡律師作為被告樊XX的委托代理人,在案件中深入審查證據。她仔細研究了原、被告常住人口信息、結婚證復印件、(2014)修民初字第89號民事裁定書以及雙方當事人陳述等證據。發現原、被告自相識到結婚時間短,婚前無感情基礎,婚后共同生活不足一年原告就起訴離婚,撤訴后原告還獨自外出斷絕與被告聯系,雙方再無共同生活。
案例結果
法院根據這些證據認定,雙方已無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準許原、被告離婚。因簽訂字帖的雙方為原告父母與被告,與本案非同一法律關系,原告撤銷承繼字帖的訴請可另訴處理。同時,原告需返還被告送給她價值6200元的金首飾。這一案例充分體現了證據審查與細節挖掘在離婚糾紛案件中的關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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