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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拴繩私攔村道致13歲男孩騎車被繩子割喉。圖/齊魯晚報
近日,在河南省沁陽市柏香鎮柏香一街村,一名13歲男孩騎電動自行車外出補課時,被橫在馬路中間的繩索割傷頸部,引發關注。
據新京報報道,事發地位于村中一公共通行村道。拉繩者今年70歲左右,與受傷男孩同村。另據河南廣播電視臺民生頻道“小莉幫忙”報道,男孩母親稱,村民打玉米不想讓行人通過,便在道路中間橫拉了一根繩子。目前,受傷男孩已被轉入北京的醫院接受救治,當地警方已介入調查。
為了打玉米便在公共道路上拉繩攔人,不得不說,這老人挺自私的。這起事故顯然不是什么意外,而是因漠視規則釀成的人禍。
村道是公共通行空間,不是自家的院子,隨便拉繩索、設路障,是對他人通行權益的侵犯,更是拿別人生命不當回事。民法典明確,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傾倒、遺撒妨礙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實施該行為的行為人應承擔侵權責任。
或許,對拉繩老人來說,可能想不到會捅這么大婁子,但對拉繩攔路可能對他人出行造成的危險,不可能沒有預判。
13歲男孩騎電動自行車出行固然不符合相關法規,但如果是成年人路過,也不一定會發現繩子。此次事故導致孩子氣管、食管破裂,不是因為誤打誤撞上了,而是拉繩攔路本身就存在公共安全風險,這種行為無異于在道路上埋下“定時炸彈”。
此事看似是拉繩老人自私,實則是對公共規則的無知、對他人生命的漠視,也暴露了鄉村公共安全治理存在的盲區。
不妨設想一下,如果在城市道路上有人拉繩攔路會怎樣?市民會投訴、交警會制止,一旦造成交通擁堵,屬地各相關管理部門可能都得出動。
但此事若放到農村,可能就是另一番治理面貌:因為人流量不大,或者地處偏遠,發現問題已經不易,解決起來,又可能面臨職能部門“夠不著”,村干部、網格員人手緊缺、專業能力不足,涉事農民規則意識薄弱等問題。如此種種,使得一些農村占道曬糧、私設路障、隨意拉線等行為總是屢禁不止。
此次男孩遭攔路繩割喉事件,正是在這種大背景下發生的。禍患積于忽微,農村更容易使微小隱患釀成致命事故。
因此,此次事故也提醒相關部門,不能再對農村這類風險暴露視而不見。加強普法宣傳與安全巡查,及時清理道路障礙,讓“公共空間不可私占”的理念深入人心,才能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而從管理程序上,也需將常態化排查、風險辨識、隱患排除等納入提升鄉村治理水平的工作機制。
希望此次受傷的男孩能早日康復,更期待這場事故能成為農村公共安全治理升級的一個契機。
撰稿 / 流水(媒體人)
編輯 / 何睿
校對 / 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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