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3歲男孩被村道橫繩割斷氣管一事,有了新進展。4月14日中午,記者從柏香一街村村主任處獲悉,目前受傷男孩已脫離生命危險,已從重癥監護室轉入普通病房。
村主任表示,相關專家將在明日對男孩再次進行會診,確定之后的手術方案。
記者另從男孩所在的北京某醫院獲悉,目前男孩已從兒童重癥監護病房轉出。
針對網友關注的男孩治療費用問題,柏香鎮政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當地已通過開通慈善捐款專用賬戶,接受企業等渠道的捐助,同時將患兒母親的個人收款二維碼張貼在村委會,方便社會愛心人士直接捐款。截至目前,通過上述渠道已籌措善款約65萬元。柏香一街村村主任告訴記者,籌集到的善款基本可以覆蓋目前的醫療費用。
記者注意到,男孩母親郝女士發起的水滴籌已籌滿60萬元目標善款,共獲超1萬人次捐款。
據小莉幫忙14日報道,13歲男孩爺爺給人修拉鏈,奶奶替人穿頭花,孩子很懂事,滿墻都是獎狀,記者在現場看到,孩子還是市級三好學生。
4月14日,小宇母親告訴南都N視頻記者,小宇的身體情況一天比一天好了,“我挺想追責的”。有律師表示,家屬可依法向老人及未盡管理義務的道路管理方主張合理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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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路段。
4月14日,小宇的母親告訴南都記者,她和孩子現在都在北京,小宇的身體情況一天比一天好了,“我挺想追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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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采訪截圖。
同日,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向南都記者分析道,本次事件責任劃分明確,私拉繩索的老人承擔主要侵權責任,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條規定,在公共道路上設置妨礙通行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由行為人承擔侵權責任,同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占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老人未設置警示標識私拉繩索,存在完全過錯;村委會、鎮政府作為公共道路管理者,若未盡巡查、清障義務,需依據上述《民法典》條款承擔相應補充責任。
趙良善表示,拉繩老人需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與民事賠償,民事層面需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規定,賠償小宇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后續康復費,若構成傷殘還需支付殘疾賠償金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其行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規,可被依法責令改正并予以行政處罰,若小宇傷情經鑒定構成重傷,老人還可能觸犯《刑法》相關規定,承擔過失致人重傷罪的刑事責任。
“此外,村委會籌集的款項、水滴籌籌款均屬于社會救助款項,不能免除老人的法定賠償責任,家屬可依法向老人及未盡管理義務的道路管理方主張合理賠償。”趙良善說道。
近日,河南焦作某村一老人為打玉米,不想讓行人從馬路上通過,私拴繩子攔村道。4月4日,一名13歲男孩騎車前往補習班時,在路上被一根繩子纏住頸部,被勒倒割傷。男孩忍痛,托著腦袋生生跑回了家。經醫院診斷,孩子氣管、食管破裂,傷勢十分危重,入院后即進ICU搶救。
來源:封面新聞、小莉幫忙、南都N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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