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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要永輝律師:我家人被刑事拘留了,現在被關押在內鄉縣看守所。拘留通知書上顯示他涉嫌的罪名是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具體是什么情況,我們家屬也不是很了解。聽公安機關說是因為他購買了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我想請問,您知道內鄉縣看守所的詳細地址在哪里嗎?家屬可以委托您作為他的辯護律師嗎?能否先委托您過去會見一下他?了解一下案件的詳細情況。像他這種情況,構成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嗎?什么是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如何認定購買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謝謝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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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刑事辯護律師、從事刑辯業務十多年的要永輝律師【15824811815】解答:
內鄉縣看守所地址:內鄉縣縣衙西路與靈山北路交叉口向西800米路北。
導航:內鄉縣第五小學
家屬委托律師會見電話:15824811815
乘車路線:內鄉縣汽車站乘坐內鄉10路公交車到看守所站下車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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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可以委托要永輝律師到內鄉縣看守所進行會見。資深刑事辯護律師、從事刑辯業務十多年的要永輝律師認為,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是指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該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公共信用。犯罪對象是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國家機關”通常包括立法機關、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以及中國共產黨的各級機關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各級機關。“公文”是指以國家機關名義制作的處理公務的書面文件,包括命令、決定、通知、指示等。“證件”是指國家機關頒發的,用以證實身份、權利義務關系或者其他事項的憑證,如營業執照、戶口遷移證等。“印章”是指依法制作的刻有國家機關組織名稱的公章或者有其他特殊用途的專用章,包括印行和印影。“印行”即實體圖章;“印影”即圖章通過一定載體所呈現的圖像,如加蓋在證件、公文上的印章及不具實體形態的電子圖章、簽章等。至于你家人最終是否會被認定構成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則需要律師會見以后根據了解到的具體案情才能作出準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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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應該如何認定購買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呢?
司法實踐中經常會出現提供樣本讓他人為自己偽造、變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并購買偽造、變造后的證件、公文的行為,但是立法僅規定了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構成犯罪,卻沒有將購買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納入刑法的規制范圍,這種購買行為到底具不具有刑事可罰性呢?【內鄉縣看守所家屬委托律師會見電話:15824811815】
筆者認為,應當根據不同的行為類型加以區分研究。
第一種情形是購買人只是單純地購買,是眾多購買人中的一個,其購買與否不影響行為人偽造、變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的構成,這種單純的配合行為構成了最低必要限度的參與,不具有刑事可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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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情形是購買人采用利誘等方式促使他人產生犯罪意圖,或為他人偽造、變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創造機會、提供幫助,這種情形下購買人具有唆使他人實施犯罪的意思表示,可能成立教唆犯,構成偽造、變造國家機關、證件、印章罪的共犯;
第三種情形是行為人積極主動搜集分散的購買者的信息,然后提供給偽造、變造者,形成專業分工的犯罪整體,在此種情形下,這種居間行為持續為偽造、變造者提供穩定的不法需求,在客觀上保證了偽造、變造犯罪的可持續性,超出了最低必要限度,具有較大的社會危害性,具有刑事可罰性,構成偽造、變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的共犯。【如您有法律問題需要咨詢,請致電要永輝律師:15824811815。要永輝律師執業十五年以來專注于刑事辯護,具有豐富的執業經驗,熟悉內鄉縣看守所會見流程,熟知內鄉縣公檢法辦案程序,可以為羈押在內鄉縣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律師會見、取保候審、無罪辯護、緩刑辯護、罪輕辯護、申訴控告、上訴再審等各類刑事辯護專業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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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鄉縣看守所推薦會見律師:要永輝律師,內鄉縣資深刑事辯護律師,咨詢熱線:15824811815。要永輝律師執業十五年以來辦理了大量案件,擅長辦理刑事辯護、刑事會見、取保候審、無罪辯護、緩刑辯護、罪輕辯護、死刑辯護、申訴控告、正當防衛、防衛過當、上訴再審等各類刑事犯罪案件,擅長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執業以來辦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和辦案技巧。勝訴率高、收費合理,以專注、專心的服務理念依法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勤奮、敬業、務實,突出的業績、良好的職業道德,贏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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