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北京市司法局發布“京司罰決〔2026〕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北京朗森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某某因曾犯非法拘禁罪受到刑事處罰,被依法吊銷律師執業證書。
北京市司法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查明,2008年12月9日,劉某某因犯非法拘禁罪,被河北省涿鹿縣人民法院判處拘役5個月,該判決已生效且刑罰執行完畢。相關事實有刑事判決書、執行通知書、詢問筆錄、戶籍證明信復印件、律師執業信息等證據佐證。
北京市司法局在處罰決定書中明確,劉某某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處罰,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的吊銷律師執業證的情形。經該局負責人集體討論研究,依據上述法律規定,作出吊銷劉某某律師執業證書的行政處罰。
決定書同時告知,如劉某某不服該處罰決定,可在接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北京市人民政府或司法部提起行政復議,也可在六個月內直接向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4月13日,紅星新聞記者從知情人處了解到了上述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劉姓律師的準確身份。
北京市司法局官方平臺北京法律服務網公示的律師執業信息顯示,該劉姓律師2006年5月30日取得執業證書,2025年年度考核結果為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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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律服務網公示的劉姓律師的相關信息
此外,天眼查顯示,北京朗森律師事務所成立于2013年,注冊資本100萬元,組織形式為普通合伙。
紅星新聞記者以媒體記者身份致電北京朗森律師事務所,試圖了解劉某某相關情況,接電話的工作人員在表示“不清楚”后掛斷了電話。
為進一步核實信息,記者隨后以當事人需找律師咨詢案情的名義,聯系到該律所負責人。負責人確認劉某某執業證被吊銷的事實,稱律所“前兩天剛剛收到相關通知”。
“劉律師是我們律所的合伙人,被吊銷后劉律師已經不能執業,不能以律師身份代理案件,不能出庭,但是找他分析案件案情是沒問題的。”該律所負責人表示。
紅星新聞記者 祁彪
(來源: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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