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維護烏蘭哈達火山景區旅游市場秩序,保護游客合法權益,守護火山地質與草原生態安全,保障公共安全與游覽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黃牛”倒票等違法違規行為
近期,景區周邊及網絡平臺出現以低價帶入、免費入園、內部票等噱頭,囤積、倒賣、偽造入園憑證,欺詐游客、擾亂市場秩序的“黃牛”亂象,嚴重侵害游客財產安全與合法權益。
凡以虛假噱頭囤票、倒票、偽造票證的“黃牛”,以及購買、使用假票的人員,均屬整治打擊對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三條,對相關行為人處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涉票詐騙行為,依法以詐騙罪從嚴懲處。
二、景區全域嚴禁燃放煙霧棒、煙花爆竹
為防范火災風險、保護地質地貌與草原生態、保障游客健康安全,烏蘭哈達火山景區全域、全時段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燃放、攜帶、銷售煙霧棒、煙花爆竹及同類易燃易爆物品。
對違規燃放、攜帶、銷售上述物品的,由公安、應急管理、市場監管、文旅等部門依法責令停止、予以收繳,并給予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引發火災、環境污染、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依法從重處罰;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阻礙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從嚴追究刑事責任。
三、違規經營收費行為
景區內騎馬、卡丁車、宇航服租賃等各類業態經營者,存在的不明碼標價、哄抬價格、強制收費(含變相強制消費)等違法違規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有關規定對查實存在上述行為的經營者,責令整改,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經營許可;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聯合執法與舉報方式
旗政府將組織公安、文旅、市場監管、應急管理、城管、交通等部門及景區運營單位,開展常態化聯合執法,對倒票黃牛、違規燃放、無照經營、欺客宰客等行為零容忍、嚴查處、快處置。
舉報電話:110(涉票詐騙、倒賣門票的“黃牛”)、12345(政務服務熱線)、12315(消費者投訴熱線)
景區服務與舉報:0474-4811717、0474-4811759
請廣大游客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與景區管理規定,選擇正規渠道購票、文明安全游覽,共同維護公平有序、安全和諧的旅游環境。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察哈爾右翼后旗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日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