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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信
Q:當初,就因為他的一句“我養你”,我才義無反顧地放棄了事業。如今,他失業沒有收入,我問他什么時候找工作,他竟然對我大發脾氣。明明是他的錯,憑什么要我來承擔后果?
A:當我們把責任歸咎于他人時,也就回避了自己應負的責任。
“因為你說要養我,我才放棄了自己的事業”,實際上是在說,“我對自己的處境沒有任何責任”。你這樣想很正常,因為承擔責任是痛苦的,而將自身的責任轉嫁給其他人則更安全、更舒適。
親密關系的核心前提是“雙方共同為處境負責”。任何一段關系都無法由其中一方承擔全部責任,這樣的關系也無法持續。
當初他承諾養你是情感與責任的表達,但你選擇辭職,本質上是基于自身需求(如追求安穩、專注家庭)的主動決策,并非完全被動接受。將放棄事業的代價全部轉嫁到伴侶身上,會陷入受害者敘事,既加劇矛盾,也讓自己失去了行動的主動權。
只有你能夠接受自己同樣要為當下的處境負責,你和丈夫才能達成真正的溝通。
你要放下攻擊和指責,聚焦于當前的經濟困境,而非單純地發泄情緒,比如告訴對方“我現在有點兒焦慮,我們一起想想辦法”。
在這個基礎上,你會發現兩個人可以做的事情有很多。比如共同盤點家庭儲蓄、可變現技能等資源,制訂短期計劃。再比如他針對性地投遞簡歷、做臨時副業,你同步對接昔日職場資源、嘗試靈活就業,用共同行動替代內耗。
親密關系中沒有絕對的“誰該負責”,只有“一起面對”。當雙方從互相指責轉向協同解決時,才能真正化解怨氣,進而讓關系在困境中更具韌性。
本文摘自《婚姻與家庭》雜志 2026年1月上 做好伴侶
編輯:賈方方
一審:王云峰
二審:李津
三審:趙海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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