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肯定刷過那種美國幾百美元就能買一套帶院子的房子的帖子,不少人看完都會疑惑,既然美國這么多地,流浪漢為啥不找塊荒地開荒種地自己過?這事真不是流浪漢懶,真有人下場試過,結局比你想的還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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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有個華裔留學生,在美國中西部的廢棄小鎮,花三百美元買了一套帶院子帶正規房契的房子。他當時覺得自己撿了天大的漏,快樂得快要飛起來。結果才過一個月,一封通知直接把他打回原形。院子草長得太高,政府找人幫他清了,勞務費三千八百美元,必須限期繳納。最后他倒貼了小一萬塊,求著政府把房子沒收,才甩掉這個燙手山芋。
不少人說,買房子畢竟要花錢,找塊沒人要的荒地占了不就行了?美國地廣人稀,搭個窩棚種點菜,自給自足總沒毛病吧?真有人這么干了,結果輸得一塌糊涂。
阿旺是個前空降兵,體能好動手能力也強,他在一片小樹林找到一塊沒人管的空地。連著干了一百三十三天,撿廢料搬木板,鋪了好幾層防水布,硬生生搭出一個能遮風擋雨的窩棚。完工那天他還挺感慨,覺得終于有了屬于自己的落腳地。結果第二天,政府的拆除通知就送到了他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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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合法土地根本申請不到建筑許可證,沒有許可證就是徹頭徹尾的違建,說拆就拆。阿旺四個多月的心血,一場大雪過后就被清理得干干凈凈。他后來接受采訪時說,這件事真的太讓人沮喪了。
有人說那我不搭固定棚子,我睡公園總可以了吧?還真不行,美國有超過一百六十個城市出臺了露營禁令,在公共場所睡覺直接就能開罰單。流浪者連飯都吃不上,根本拿不出錢交罰款,罰款越滾越多,最后說不定還得蹲監獄。
那我不占地方住,就找塊地種點菜填肚子總行吧?佛羅里達有一對夫婦,在自家前院種了將近二十年蔬菜,一直自給自足,從來沒出過問題。直到某天城市官員上門,說前院不能種菜,必須改回草坪,不然每天都要罰款。法院最后還支持了城市的決定,理由是維護社區美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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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更離譜的,鄰居好心幫八十歲老太太修草坪,結果直接被警察銬走了。罪名是非法維護他人財產,修草坪必須找政府指定的供應商,哪怕是免費幫忙都不行。這種操作放到誰身上都想不到,完全打破認知。
就算你僥幸解決了住的問題,想開荒種地還有好幾個坎在前面等著你。第一個坎就是澆地的水,這事都能違法你敢信?俄勒岡州有個人,在自家將近七百畝的土地上挖了幾個水塘,存雨水用來澆地,這事聽起來再正常不過。結果他被判了三十天監禁,還得交一千五百美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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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俄勒岡,早在上世紀二十年代就定下法律,所有水資源都歸公眾所有。哪怕是天上下雨落在你家地里,也不是你的,想用就得申請許可證,很多地方根本不發這個證。科羅拉多州更絕,曾經直接把私人收集雨水列為完全非法,理由是屋頂流下來的水算河流支流,存水就是截斷河流。后來規矩稍微松了點,也只允許存不超過一百一十加侖,也就兩三個大號儲水桶的量,澆幾棵菜都不夠。
解決了水的問題,還有種子的坎在等著你。美國大豆種子市場,超過九成的份額都被孟山都一家占了。他們賣的種子有專利,買的時候必須簽協議,不能留種,今年收的不能留到明年種,每年都得重新買。孟山都專門養了一支七十多人的隊伍,每年預算超過一千萬美元,就干一件事,盯著農民有沒有偷留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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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納州有個老農,從當地糧倉買了一批普通種子種下去,本來以為是正常交易。結果孟山都直接把他告上了法庭,官司一路打到最高法院,老農還是輸了,最后賠了八萬多美元。換誰看了都覺得離譜。
有人說,流浪漢沒資源搞不定,那有錢人搞農業總能成吧?英國有個身家過億的主持人,在英國買了一千英畝的農場,花了將近六百萬英鎊,還雇了專業團隊,全情投入搞農業。干了一整年,天天都不休息,最后凈賺才一百四十四英鎊。不是他不努力,開農場攤位要批準,蓋停車場要批準,開燈太亮都有協會上門投訴,賣自家產的農產品要過無數道認證。
人家身家過億養得起整個律師團隊,最后都沒做成。換成沒權沒錢的流浪漢,連第一步都邁不出去。這事說出去誰能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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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這些事捋一遍你就會發現,這么多規定湊到一塊,真不是什么巧合。2024年美國最高法院做出裁定,六比三通過,城市可以禁止流浪者在戶外露營,哪怕當地庇護所根本沒有足夠床位,流浪者無處可去也可以禁。大法官戈薩奇說,這條法律懲罰的是露營行為,不是無家可歸的身份,所以不算過分。反對的大法官問了一個問題,如果每個城市都這么規定,流浪者應該睡在哪里?
這個問題,從頭到尾都沒人給出回答。同年,美國無家可歸者的數量突破了七十七萬,是有統計以來的歷史最高點,比前一年還多出了將近十二萬人。人數在往上漲,對流浪者的管理制度反而在往更緊的方向收。
加州一個城市2025年出臺了更嚴厲的規定,在任何公共場所露營,最高處以一千美元罰款外加六個月監禁。還加了連坐條款,如果你給流浪者提供了帳篷,你也算違法。有意思的是,提供食物衣服不算違法,只有提供帳篷算,這條線劃得特別清楚。帳篷代表流浪者可能會在這里久留,食物衣服只是臨時幫襯,這種精確,其實就是故意設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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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個很值得說的細節,2006年到2019年這十幾年里,美國城市禁止在車輛中居住的法規,數量增加了兩倍多。車本來是很多租不起房的人最后的退路,現在連這條退路都在被系統性地堵死。有一種研究叫弗格森模式,說的就是美國很多小城市稅基不夠,把罰款當成了重要的財政收入來源。流浪者身無分文交不起罰款,罰款就不斷累積,然后上法庭關押,關押本身又會產生新的費用,整個循環里,窮就是一種會自動漲利息的罪。
很多人覺得流浪漢可以去庇護所,其實庇護所的情況也沒好到哪去。全美流浪者里,庇護所的床位覆蓋率連一半都不到。而且大多數庇護所要求入住者出示政府頒發的身份證件,很多流浪者早就把證件弄丟了,連門都進不去。
之前很多人羨慕李子柒那種田園生活,自己收集雨水種菜養雞,用自產的東西換生活費,聽起來特別詩意舒服。要是把這套生活搬到美國實操,你會發現每一個環節都可能違法。這真不是幾條規定意外交叉出來的結果,是一張從水源到種子,從土地到棲身之所,完整覆蓋的大網。每一層規定單獨拿出來都有合理的理由,摞在一起結果只有一個,自給自足開荒種地,在這套系統里就是不允許存在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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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漢不是不想開荒種地,是開荒種地這條路,早就被設計成了走不通的死路。
參考資料:環球時報 美國流浪者生存現狀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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