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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貴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不再新增機動車駕駛人社會化考場的公告
為規范我市社會化考場管理及合理使用現有的駕駛人考場考試資源,防范社會考場無序增長和惡性競爭,確保駕駛人考試公平公正。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第172號令)第五十一條“對考試供給能力能夠滿足考試需求的,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告,不再購買社會考場服務”之規定及貴州省公安廳交通管理總隊《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駕駛人考試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關規定,特公告如下:
經我支隊評估測算,截止公告發布之日,貴陽市現有機動車駕駛人考場考試供給能力已滿足全市駕駛人考試需求,并已達到飽和狀態。自公告之日起,貴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將不再受理機動車駕駛人社會化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場、摩托車科目二、三考場的新建申請和新增購買社會考場服務,如今后考場資源不足時,重新受理時間將及時向社會進行公告。
貴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
2026年4月9日
來源:貴陽交警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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