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星槎勝覽》是明代費信創作的史料作品。費信,字公曉,蘇州昆山人,因通曉阿拉伯語,被任以通事(譯員)之職,于永樂七年(1409年?)、十年(1412年)、十三年(1415年)、宣德六年(1431年)四次隨鄭和等出使海外諸國。二十余年間,費信歷覽各國風土人情,每至一地,都細心觀察并記錄情況,自宣德九年(1434年)起回鄉整理文稿,于正統元年(1436年)完成該書。
該書主要記述了鄭和船隊1409年第三次下西洋到1431年第七次下西洋時所經過四十余個亞非國家和地區的情況,扼要敘述了所歷東亞、東南亞、南亞、西亞、東非等諸國的地理位置、重要都會、山川形勢、社會制度、風土人情、物產貿易等。因原本文字蕪俚,且距今年代久遠,書中很多地理、歷史、宗教、文化細節,六百年后的今人已經難以理解。因此本文作者將該書翻譯為現代白話文,并盡力考據書中細節,校正勘誤,以饗讀者。
四、靈山
靈山(今越南華列拉角(Cap Varella),又稱大嶺角(M?i ??i L?nh))
這個地方山嶺陡峭而呈方形,山腳下有石泉環繞。居民房屋零星散布,以結網捕魚為生。田地肥沃,耕種一年可以收獲兩次。氣候節令和男女生活規矩,與占城國大體相同,只有細微差異。(當地位于越南中部沿海富安省一帶,大致北緯12°左右,是靠近歸仁以南、芽莊以北的沿海岬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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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大嶺角燈塔
當地出產黑紋相對的藤杖(一種有黑色花紋的藤制手杖),每一條可以交換一斗錫塊;如果藤杖粗大而紋理較疏的,一匹錦緞可以交換三條。其次還能得到檳榔和荖葉,其余沒有特別不同的物產。
來往的商船和寶船,一定會在這里汲取淡水、采集薪柴,以補充日常所需。船上人員要齋戒沐浴三天,崇拜佛祖、誦讀經文,點燃并放出水燈和彩船,用來祈禱消除人和船只的災禍。(明代其他文獻如《東西洋考》稱靈山為“靈山石佛頭”或“大佛靈山”,因山頂巨石形似佛頭,是鄭和船隊南下爪哇航線上的關鍵中轉補給點。)
詩曰:
靈山方石嶺,其下有泉流。
寥落民居少,豐登谷米稠。
放燈祈佛福,賽愿便商舟。
藤杖山中出,魚蝦海內求。
梵經曾睹此,今日一遨游。
譯者注:靈山是一座從海上極易辨認的方正陡峭山嶺,是古代航海的重要視覺地標。水燈(河燈、船燈)是漢傳佛教中常見的祈福儀式,用于超度亡魂、祈求海上平安、消災解難(類似今天東南亞的“水燈節”或中國南方“放河燈”)。鄭和船隊的停靠不僅解決了實際補給問題,也讓中國航海記錄留下了珍貴的15世紀越南中南部社會風貌第一手資料,與越南史書和考古發現可相互印證。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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