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含量高達1.87mg/mL,竟騎著電動自行車在高速應急車道上搖搖晃晃行駛。近日,上海金山警方及時制止了一起極其危險的交通違法行為,違法駕駛人阮某被依法處罰。 ![]()
3月26日17時10分許,金山公安分局交管支隊接報警稱,一輛電動自行車正在高速路應急車道上行駛。高速大隊民警高佳杰立即趕赴現(xiàn)場,通過喊話器、鳴警笛等方式示意駕駛員停車。
現(xiàn)場詢問過程中,民警聞到濃烈酒味,而駕駛人阮某借著酒勁肆意在應急車道上走動,情況十分危險。民警立即將其控制,并攙扶其離開高速至隔離欄外。經(jīng)現(xiàn)場呼氣式酒精測試,阮某體內酒精含量為1.87mg/mL,屬于醉酒后駕駛電動自行車。
經(jīng)了解,阮某在一飯店內飲酒后,準備駕駛電動自行車返回附近家中,不料稀里糊涂駛上了高速。隨后,阮某在民警護送下安全移交給家屬。民警對阮某的危險行為進行了嚴厲批評,并對其家屬進行了囑咐。
最終,駕駛人阮某因醉酒駕駛非機動車及駕駛非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的違法行為,被金山警方依法處以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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