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 谷雨微)“早一點發現疾病,給孩子們一個完整的童年。”
一位杜氏肌營養不良(DMD)患兒家長的心聲道出了許多罕見病家庭的共同期盼。在我國,包括杜氏肌營養不良在內的多數罕見病,目前仍僅在部分地區開展篩查試點,尚未納入全國統一的新生兒篩查體系。
當前,全國統一的法定篩查病種,仍限于2009年由原衛生部發布的《新生兒疾病篩查管理辦法》所規定的苯丙酮尿癥與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低癥兩類遺傳代謝病及聽力障礙,多年來未曾更新。
多位受訪專家認為,隨著篩查技術的不斷進步,以及我國人口高質量發展的戰略要求,越來越多遺傳類疾病已經可篩、可防、可治,迫切需要在全國層面從“兩病篩查”走向“多病篩查”。
技術成熟、形勢要求,新生兒疾病篩查擴容
新生兒疾病篩查,是在新生兒期對嚴重危害新生兒健康的先天性、遺傳性疾病施行專項檢查,提供早期診斷和治療的母嬰保健技術。
我國新生兒疾病篩查始于1981年。當時,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新華醫院率先在全國開展苯丙酮尿癥和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低癥的“兩病篩查”。2009年,原衛生部頒布《新生兒疾病篩查管理辦法》,將上述兩種罕見遺傳代謝病以及聽力障礙一并納入全國篩查范圍。
四十多年過去,我國新生兒疾病篩查已取得顯著進展。國家衛健委數據顯示,新生兒遺傳代謝病和聽力障礙的篩查率都已經達到98%以上。然而,全國統一的法定篩查病種,仍限于2009年所規定的兩類遺傳代謝病及聽力障礙,多年來未曾更新。
近年來,各地根據醫療資源、群眾需求、疾病發生率等實際情況,逐步探索增加新生兒疾病篩查病種。中華預防醫學會出生缺陷預防與控制專業委員會委員、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新華醫院兒內分泌遺傳代謝科韓連書教授介紹,二十一世紀初,上海等地將蠶豆病(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缺乏癥)和先天性腎上腺皮質增生癥納入篩查范圍,形成“四病篩查”。隨著篩查與診治技術的進步,特別是自2003年串聯質譜技術應用于臨床以來,技術上可一次性檢測40余種代謝性疾病,推動多地篩查病種擴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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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新華醫院兒內分泌遺傳代謝科韓連書教授。
2024年6月起,上海新生兒遺傳代謝病篩查已從4種增加至15種。更早之前,浙江省和北京市已先行拓展了篩查范圍:浙江省將原4種遺傳代謝病篩查拓展到了29種;北京新生兒遺傳代謝性疾病免費篩查病種也由3種擴增至12種,新增了楓糖尿癥、甲基丙二酸血癥、丙酸血癥、原發性肉堿缺乏癥等9種罕見疾病。
北京協和醫院神經科副主任戴毅教授提到,“幾十年來,國家層面的新生兒篩查病種未曾增加,雖然各省可在此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增補,但并非國家層面的強制篩查。當前我國經濟水平已顯著提高,新生兒數量也呈下降趨勢,隨著國家對新生兒健康關注度的提升,以及鼓勵生育、加強新生兒健康保障的政策導向,篩查體系也應適時調整。”
“可治愈”不應成為是否納入篩查的絕對門檻
罕見病由于診斷、治療難度高,且治療藥物往往價格高昂,常給患者及其家庭帶來沉重的經濟負擔。“早篩早診早治”一直是臨床專家呼吁的方向。然而長期以來,由于多數罕見病缺乏根治性療法,圍繞疾病是否必須達到“可治愈”才能納入篩查這一問題,業內一直存在諸多討論。
杜氏肌營養不良是一種主要影響男性的嚴重神經肌肉遺傳病,有數據顯示,我國預估患者約7萬人。患兒多在3-5歲因運動發育落后確診,不經干預會在10-12歲喪失行走能力,最終因心肺衰竭早逝。盡管該病目前無法治愈,但規范使用激素和系統康復,可顯著延緩病程,提高生活質量,且此病的基因治療已經應用于臨床。
是否應推動此類疾病納入全國篩查,關鍵在于其是否“可干預”。戴毅教授表示,新生兒篩查本身具有普篩性質,即篩查后需存在能夠改變疾病自然病程的干預措施。他以苯丙酮尿癥和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低癥為例說明:“這兩種疾病若在早期發現并通過特殊醫學配方食品或甲狀腺素補充進行干預,患者基本接近正常的發育水平,達到類似治愈的效果,因此被列為國家強制篩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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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協和醫院神經科副主任戴毅教授。
相比之下,杜氏肌營養不良目前主要依賴激素治療,雖可延緩疾病進展,但尚無法徹底治愈或顯著逆轉病情。但戴毅教授認為,“可治愈”不應成為全國新生兒篩查的絕對門檻。
他以另一種罕見神經肌肉病——脊髓性肌萎縮癥(SMA)為例進一步解釋:“脊髓性肌萎縮癥在美國已是全國性篩查項目。雖經藥物治療后患兒運動能力通常仍弱于正常孩子,但與不治療相比,其生活質量和預后已有顯著改善,很大程度上也改變了孩子的一生。”目前,我國廣東、山東、江蘇等部分地區已啟動脊髓性肌萎縮癥新生兒篩查試點,但尚未成為全國性項目。這表明,即使疾病無法完全“治愈”,只要有辦法顯著改善病情發展軌跡,就具有納入普遍篩查的價值。
對于患者家庭而言,早期診斷意味著為孩子贏得寶貴的干預時間。另外,許多罕見病患兒通過新生兒篩查得以早診,不僅有利于他們自身的早期治療,還有助于早期發現家庭中此病的其他患者,也有助于家庭的再生育指導。
杜氏肌營養不良患者組織、“DMD希望之星”創始人王惠接觸過不少通過新生兒篩查早期確診的孩子,他們都走出了很好的干預路徑。“我印象特別深的一個孩子,在出生72小時內通過篩查確診為杜氏肌營養不良,從半歲起就開始康復訓練和營養干預。現在快5歲了,運動能力比很多同齡確診患兒好很多,還能正常上幼兒園、和小朋友一起跑跳,這在過去是很難想象的。”
同樣受益于早期篩查的,還有脊髓性肌萎縮癥(SMA)患兒。廣東東莞自2023年開展SMA新生兒篩查項目后確診的第一例患兒在出生第12天,就開始口服治療藥物干預。目前孩子的大運動評估與各項身體指標均處于正常范圍。
這些孩子的經歷讓更多病友家庭堅信,新生兒篩查是實現罕見病早診早治的重要關口,這對延緩病情進展、保留運動功能,乃至為未來接受靶向與基因治療爭取時間,都至關重要。“我們期盼著,更多孩子能在人生起點得到及時干預,讓每個罕見病家庭都能少走彎路、多一份希望。”王惠說。
人口高質量發展需要更完善的新生兒篩查體系
將一種疾病納入新生兒常規篩查,是一套嚴謹的公共衛生決策。除了擁有有效的干預或治療手段(包括遺傳咨詢)之外,韓連書教授列出了國際公認的幾個核心評估標準,主要包括:疾病發病率較高;病情嚴重,可能致死或致殘;發病機制明確;具備可靠的診斷指標;篩查方法需靈敏、特異且穩定;同時還需通過衛生經濟效益分析,證明其投入與降低社會負擔的效益相匹配。“將更多罕見病納入全國新生兒篩查是有必要的。但任何篩查新技術要成為公共衛生項目,都需要積累足夠數據證明其效益,并獲得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試劑盒證書,這也是當前篩查擴容推廣的關鍵瓶頸。”
“從衛生經濟學角度評估,早期篩查并干預罕見病患者,相比在其病情嚴重后再進行治療,可能具有更高的成本效益與社會價值。”戴毅教授表示,加強此類研究,為公共衛生決策提供堅實的證據基礎,也是將地方篩查試點經驗轉化為全國性政策的關鍵一環。
此外,篩查手段還需兼顧經濟性與便利性。戴毅教授提到,由于我國新生兒數量龐大,檢測方法需成本可控、操作簡便、結果出具快速,并建立相應的質量控制體系。我國現有新生兒篩查體系已較為成熟,可在原有基礎上進一步擴充完善。
全國政協委員、首都兒科研究所新生兒內科副主任米榮教授向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表示,我國開展新生兒疾病篩查多年,已建立起較為完善的檢測機構網絡、陽性病例判定與確診流程,這為篩查病種擴容打下了重要基礎。現階段,借助串聯質譜技術,可以考慮將一組早期發病且可干預的遺傳代謝病,如甲基丙二酸血癥、丙酸血癥、異戊酸血癥等,作為全國新生兒疾病篩查擴容的優先方向。此外,嚴重聯合免疫缺陷病也可以作為一類重要的篩查目標。
篩查僅僅是第一步。米榮教授強調,在初篩陽性后,必須通過確診實驗進行驗證;確診后的患兒還需要長期、系統的隨訪與治療管理。因此,在考慮增加篩查病種時,必須同時評估后續隨訪體系是否完善,以及確診后的醫療支持能否有效銜接。
在米榮教授看來,每新增一個篩查病種,都會在方法學上帶來新的要求:需建立并標準化相應的檢測方法、強化各級實驗室質量控制、開展專業人員培訓,并構建與該病種相適應的長期隨訪與治療支持體系。為此,有必要在國家層面進行頂層設計與統籌協調,建立從國家到省市的層級化質量管理與控制網絡,確保篩查、診斷、治療全鏈條規范有效運行。擴容之后,還需持續評估篩查方法的可靠性、患兒的長期生活質量和健康結局,從而推動整個篩查體系的持續完善。
生育健康是關乎國家長遠發展的重要議題。戴毅教授表示,“從國家層面看,完善篩查體系對于優化生育觀念也是一件好事。隨著國家生育政策及配套措施的轉變,增加篩查病種應該是不遠的將來就會發生的事情。”
參考文獻:
①顧學范,韓連書,余永國.中國新生兒遺傳代謝病篩查現狀及展望[J].罕見病研究,2022,1(01):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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