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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網4月8日訊(通訊員 孫錫超 記者 姜天圣)“我欠她一個真誠的道歉,辜負了她對我的信任和對我的好,在看守所這幾個月我一直都活在愧疚里。”被告人的當庭懺悔卻并沒有獲得曾經好友的諒解,事情還要從一次轉賬說起。
2025年上半年,被告人賈某因家庭經濟原因不斷在各個平臺貸款,無力償還后鋌而走險,以玩游戲等名義,在被害人經某經營的句容某飯店內先后3次使用經某的手機,從多個貸款平臺獲得貸款,并將貸款秘密轉入其個人賬戶內,隨后刪除掉微信轉賬記錄等信息。而經某和家人在不斷接收到貸款平臺的催款電話、短信轟炸后報警才發現端倪,經核對,被告人神不知鬼不覺轉移走的貸款已有8萬余元之多。
被告人同經某在案發前其實是很要好的朋友,經某之前也私下借款給被告人近十萬,甚至將自己的微信、支付寶支付密碼都予以告知。但被告人并沒有珍視對方的這份信任,反而加以利用,在自己無力償還各種網貸情況時欺騙經某,讓經某大意之下“幫忙”刷臉貸款并微信轉賬到自己賬戶。
句容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應依法予以懲處,最終其被當庭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以貸養貸”“拆東墻補西墻”無異于飲鴆止渴,最終使得才三十歲的被告人陷入捉襟見肘的困局之中,走上了盜竊犯罪的極端之路。
法官表示,“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大家要切實保護好自己的手機、銀行卡以及各種支付密碼,不要將手機隨便落入他人控制之下,要時刻繃緊心底財產安全的那根弦。同時,一定要量入為出,理性消費,切莫過度“超前消費”讓自己背上沉重的債務包袱,更不可因此去觸碰法律的紅線。
校對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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