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沒想到在本村林子里圈塊地養牛會鬧出這么大事,法院竟然把我的微信給凍結了。”近日,雙遼市人民法院執行局依法執結一起行政非訴執行案件,以發生在群眾身邊的真實案例警示廣大養殖戶:禁牧紅線碰不得,違法成本實在高。
本案由雙遼市某鎮人民政府申請執行。2024年6月禁牧期間,被執行人張某法律意識淡薄,誤認為在林地、草原圈地養牛、放牧只是小事,無需承擔法律責任,擅自進入該村林地內用木桿搭建圍欄,圈養牛只50頭左右。牛群長期啃食、踐踏、排泄,造成林地植被嚴重破壞。經林草部門鑒定,鎮政府依法對張某作出行政處罰,罰款及加處罰款共計15000元。
因張某在法定期限內未履行繳納義務,行政機關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案件受理后,執行干警迅速采取線上查控措施,依法凍結相關款項,并及時傳喚張某到執行局接受問詢處理。干警耐心釋法明理,講明禁牧政策、生態保護要求以及不履行行政處罰的法律后果。
經過教育勸導,張某深刻認識到自身錯誤,徹底打消了“小事不算違法”的僥幸心理,對破壞林草植被的行為深表歉意,并主動將15000元行政罰款足額繳入法院指定賬戶,案件順利執結。
執行干警借此案鄭重提醒廣大農民朋友和養殖戶:當前仍有不少群眾法治觀念不強、對禁牧規定不重視,總覺得禁牧期間在林地、草原放放牛、養養羊不是大事,這種想法十分危險。禁牧休牧是保護林草資源、維護生態安全的剛性規定,更是必須遵守的法律底線。
行政罰款不是目的,而是讓大家認清違法成本。一旦違規在禁牧區域、禁牧期間圈養放牧、破壞林草植被,不僅要接受罰款,還要承擔生態修復責任;拒不履行將會被法院強制執行,甚至影響個人信用,得不償失。
雙遼市人民法院以此案釋法普法,希望廣大群眾特別是養殖戶引以為戒,自覺遵守禁牧相關法律法規,不越紅線、不碰底線,共同守護綠水青山,實現守法經營與生態保護兩不誤。
來源:雙遼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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