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經是廣州街頭的一個普通仔,后來穿上法國護照,成了跨國毒梟。他以為“外國身份”是護身符,結果還是在中國法律的秤盤上,為自己的罪行畫上了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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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為那本護照能救命
陳森,62歲,出生在廣州,后來拿了法國國籍。在外人看來,這是個漂洋過海逆襲人生的華僑故事。但在中國警方的檔案里,他是一條大毒蛇。
從1999年到2003年,陳森伙同鐘坤城、謝偉明等人,在廣東惠州、中山、番禺,甚至遠在河南的偏僻之地,租用魚塘邊的平房、廢棄工廠,偷偷摸摸開設地下制毒窩點,大規模制造冰毒。毒品制成后,他們以“夾藏”的方式——比如把毒品壓成板子藏在貨車底板夾層里,或者混在普通貨物中——偷偷運到廣州,囤積在番禺某高檔別墅內,由心腹24小時輪流看守。
2005年,警方收網。陳森與其他88名嫌犯一同被捕。2007年,他被判處無期徒刑。但這只是第一案。隨后警方又查出他2002年到2003年間制毒販毒的更多罪行,涉案冰毒近4噸,案值高達1億元人民幣。4噸是什么概念?中國刑法規定,走私、販賣、運輸、制造冰毒50克以上就可能判處無期或死刑。4噸,是50克的8萬倍。
2010年,廣州法院對陳森追加判處死刑。
十六年的死囚生涯
從2010年被判死刑,到2026年最終執行,陳森在死囚牢里度過了整整16年。
這16年里,法國政府沒有閑著。法國外交部多次以“人道主義”為由,要求中國赦免陳森。但中國司法機關走完了全部法定程序——復核、申訴、再復核,每一步都依法推進。2026年4月,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陳森在廣東廣州被執行死刑。
至此,這個披著法國護照的毒販,在落網21年后,終于伏法。
法國外交部:震驚、遺憾、遺憾
陳森被執行死刑的消息傳到法國后,巴黎的反應可以用三個詞概括:震驚、遺憾、遺憾。
2026年4月4日,法國外交部發表聲明,稱對這一消息感到“震驚”(consternation)。聲明特別“遺憾”地指出,陳森的辯護律師未能參與最終庭審,法方認為這“已構成侵犯他的權利”。法國重申了其“在任何地方、任何情況下都反對死刑”的立場,并呼吁全球普遍廢除死刑。
中方的回應:簡短,但信息量很大
面對法方的質疑,中國駐法國大使館的回應極其簡短,但每一個字都踩在點子上。
2026年4月5日,使館發言人發表談話,核心只有一句話:打擊毒品犯罪是各國共同責任。中國是法治國家,對不同國籍被告人一視同仁,嚴格依法公正處理,依法保障當事人合法權利和待遇。
這番話翻譯一下就是——第一,毒品犯罪是全球公敵,誰都不能例外;第二,在中國犯罪,就得按中國的法律辦;第三,外國護照不是“免罪金牌”。
值得一提的是,中方聲明中沒有提及陳森的名字,顯然是不想把事情上升為外交爭端,而是將其定位為一個單純的司法案件。
爭論背后:中西死刑觀的碰撞
陳森案之所以引發關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中法兩國在死刑問題上的立場完全不同。
法國于1981年正式廢除死刑,是歐盟廢除死刑的堅定倡導者。而中國對毒品犯罪采取“零容忍”政策,保留死刑并將其作為打擊嚴重犯罪的重要手段。這種根本性的制度差異,注定了雙方在類似案件上的認知分歧難以彌合。
但陳森案的特殊之處在于——他不是什么小嘍啰。4噸冰毒的體量,足以摧毀成千上萬個家庭。在中國法律的天平上,他的罪行遠遠壓過了任何“人道主義寬恕”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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