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日本防衛省宣布,在熊本縣健軍駐屯地與靜岡縣富士駐屯地部署具備“對敵基地攻擊能力”的遠程導彈。這是日本戰后首次在本土部署此類武器,也是日本安全政策發生實質性變化的一次標志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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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日本陸上自衛隊公布的信息,此次部署的核心裝備包括“25式陸基反艦導彈”和“25式高速滑翔彈”。前者射程約1000公里,可覆蓋中國部分沿海地區;后者雖為早期型號,但未來射程計劃延伸至2000公里以上。日本媒體普遍認為,這意味著日本已經首次真正具備所謂“反擊能力”,也就是在遭受攻擊之前即可打擊對方軍事基地。
消息公布后,日本國內并未形成一致支持聲音。相反,熊本當地民眾迅速組織抗議活動,大量居民聚集在健軍駐屯地門口,舉起“反對部署”“不要導彈”等標語。日本學者高林秀明在現場公開表示,這一部署不僅增加戰爭風險,更嚴重的是,它本身已經觸碰甚至違反日本憲法。
日本學界之所以直接提出“部署遠程導彈違憲”這一高度敏感的判斷,原因主要有三方面。
其一,日本憲法第九條明確規定,日本放棄戰爭權,不以武力解決國際爭端,同時不得保持“戰爭力量”。戰后日本長期奉行“專守防衛”原則,其核心含義十分明確:只能在遭受攻擊后進行最低限度防御,不得擁有主動攻擊他國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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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幾十年,日本自衛隊的武器體系基本圍繞防御展開,例如防空系統、反潛力量和近海防衛裝備。但此次部署的遠程導彈性質完全不同。射程1000公里意味著其打擊范圍早已超出日本本土防衛需要,具備直接攻擊他國軍事基地、港口甚至城市的能力。
日本共同社在報道中也承認,這類導彈可以在敵方防空網之外實施打擊。換句話說,它并非防御性武器,而是典型的進攻型遠程打擊系統。這正是日本學者認為其違反憲法的第一原因,武器屬性已經突破“專守防衛”。
其二,所謂“對敵基地攻擊能力”本身與憲法精神相沖突。日本政府近年來不斷解釋稱,只要認定對方即將發動攻擊,日本可以實施“反擊”。但問題在于,“即將攻擊”的判斷高度主觀。一旦判斷失誤,就可能演變為先發制人攻擊,而先發攻擊正是國際法和日本憲法試圖避免的行為。
日本國內不少法律學者指出,日本憲法并未授權政府進行預防性戰爭。如今將遠程導彈部署為常態化戰備力量,本質上等同于承認日本擁有主動開火選項。這意味著日本安全政策已從“被動防衛”轉向“主動威懾”,甚至具備“先發打擊”邏輯。
高林秀明直言,如果允許政府自行決定何時屬于“威脅”,那么憲法第九條將失去實際約束力。這也是日本學界反對聲音持續擴大的重要原因。
其三,此次部署程序本身也被批評為違反民主原則。日本防衛省在部署前沒有召開居民說明會,也未進行充分國會討論,僅通過內部決定推進實施。熊本駐屯地位于人口密集城區,半徑兩公里內分布大量學校、醫院和住宅區。一旦發生沖突,這些區域極可能成為優先攻擊目標。
當地居民指出,政府在沒有取得民眾同意的情況下,將城市直接置于潛在打擊范圍之內,這不僅是安全問題,更是對國民主權原則的忽視。日本憲法強調“主權在民”,而重大軍事部署卻繞開公眾討論,因此被視為程序上的違憲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國內反對聲音并非首次出現,早在去年8月日本防衛省公布部署計劃時,多個市民團體就提交請愿書要求撤回決定。隨后數月,抗議活動持續不斷,但政府始終未作實質回應。
事實上,日本安全政策轉向并非孤立事件,而是近年來持續演進的結果。
面對日本正在逐漸脫離戰后和平國家定位,向“可作戰國家”轉變這一趨勢,周邊國家高度關注。中國外交部發言人3月31日回應指出,日本自衛隊右傾化和再軍事化動向值得國際社會警惕,并敦促日方深刻反省歷史,堅持和平發展道路。中方強調,日本作為曾給亞洲帶來嚴重災難的國家,更應謹慎處理軍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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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地區安全角度看,日本部署遠程導彈帶來的影響具有連鎖性。一旦周邊國家認為日本具備先發攻擊能力,就可能采取反制措施,進而形成新的軍備競爭格局。中國方面始終強調,地區和平依賴合作與互信,而非威懾和對抗。中日作為亞洲重要國家,保持穩定關系符合雙方和地區整體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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