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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接上回。
其余另外四家醫院報予警方的案件也都是在去年年底發生的,仁濟醫院是12月25日,第六人民醫院是12月27日,廣慈醫院是12月29日,鐵路局中心醫院是12月30日。跟宏仁醫院、公濟醫院一樣,四家醫院的案子都是在內科單人病房發生的。受害人自然也都是有錢階層,或是資本家,其中一位是個八十歲的老太太,系北洋政府一個官員的老母。四個案子中,有三起案發時都有看護在場。
犯罪嫌疑人的人數、性別和模樣裝扮,跟1月2日凌晨公濟醫院住院病員趙某所見一致。其作案手法也基本相同,冒充醫生查房,借跟病人接觸的機會下手,可能由于在場的看護都沒瞌睡,在病床一側待著準備照應,案犯沒機會使用麻藥,只是把病員馬諍、凌秀木、樂嘆焰放在床頭柜上或者抽斗里的手表順走了,那個舊官僚的八旬老母任氏則損失了一枚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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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沒報案的原因,三個手表被順走的男性病人,當時并沒有發現自己已經遭竊——住在醫院的單人病房里,旁邊有專職看護小姐日夜陪伴居然還會失竊,這種事簡直是聞所未聞,他們也從沒往這方面想過。所以,他們都是在第二天上午方才發現的。
第六人民醫院單人病房的病員資本家馬諍正因入院前交上去的“坦白認罪書”,手表不翼而飛,肯定會涉及到醫院的醫生、護士、看護,他由于根本就不敢吭聲。隔了一天,主任醫生帶著一群來院進修的見習軍醫查房,他向人家陳述病情時提及,7日凌晨有醫生查房,內科主任卻發現此次查房并無記錄,覺得蹊蹺,繼續追問,馬老板方才說了失竊手表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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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老太太是隔了兩天家屬來探望時發現沒了戒指的,鐵路局中心醫院保衛科聞訊前來排查,這才倒查出有人冒充醫生深夜查房,但由于老太太本人和家屬堅持認為“破財消災”不愿報案,也就不了了之,只是在元旦后保衛科長去分局參加例行治安通報會時才說了說。三個失竊手表的病員所住醫院的保衛科,則是想維護醫院的聲譽,因為失竊人沒說要報案,也就只是作為“個別情況”向派出所或者分局說了下。現在,這五起盜劫案件到了專案組手里。
市公安局在匯總所有案件之后,作出串案并偵決定,考慮到工作量肯定增加,市局就給專案組配備了四名警校實習生。這樣,專案組就有了九名警察,緊接著,專案組長伍岳生就讓新來的四位實習警察去和這五位苦主郎可人、馬諍、凌秀木、樂嘆焰、任佩玉當面接觸,了解相關情況,再研究該如何進行下一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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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宏仁醫院已有介紹,其余四家情況也差不多。其中廣慈醫院系教會醫院,1952年,仁濟醫院由華東衛生部接辦,改名“上海第二醫學院附屬仁濟醫院”; 廣慈醫院劃歸上海第二醫學院的附屬醫院。第六人民醫院前身為公共租界工部局在清末創辦的“西人隔離醫院”, 上海解放后,由上海市軍管會接管,定名為上海市第六人民醫院。至于鐵路局中心醫院,解放后被市軍管會接收,于1950年8月改名上海鐵路局中心醫院。
當時,按照醫生的醫療方案,那五個病人原本還得住幾天的,但發生了這等事,家屬就讓患者出院或者轉院了。因此現場已經破壞,警察又走訪了醫院門衛和住院病友,也沒有收獲。一番調查下來,天早已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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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總調查結果,只是知曉了五名苦主失竊財物的詳細信息。住宏仁醫院的那位中年富孀郎可人,是挨了麻藥襲擊的,所佩戴的戒指、手鐲項鏈、手表都被案犯摘走了,壓在枕頭下的坤包也被拎走,內有大約一百五十萬元人民幣(現在的150塊)。郎可人還告訴刑警,她錢包里的鈔票是入院那天特地去銀行取的,是連號新幣。馬諍、凌秀木、樂焰、任佩玉四位苦主也提供了他們遭盜劫的首飾、手表的品牌、式樣。
專案組對上述情況進行了分析,基本認定這前后六宗案件均是由元月2日凌晨出現在公濟醫院那一男一女兩個案犯所作。然后,勾畫出了兩個案犯的以下基本特點:
從他們對犯罪場所的選擇(單人病房)、對醫院的作息時間的了解(避開真醫生)和對醫院環境的熟悉(萬一發現,可以順利滑腳溜走)程度推斷,這兩個男女很可能有過跟醫院較長時間接觸的經驗。這種“接觸”,可能是曾從事甚至目前仍在從事醫務工作,也可能是有過較長時間的住院或在醫院陪護病人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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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前者的可能性較小,因為男案犯畢竟僅僅是在外觀上像醫務人員,據后四家醫院的苦主和看護所述,那個男子以查房之名進來后,不過是用聽診器聽了聽心跳,另外問了一兩句類似“您感覺怎么樣”之類的話,這些舉止即使外行也是能夠做到的。
從受害者和目擊者所反映的案犯的言行事止以及氣質來分析,他們應該不是體力勞動者,而成是從事當時社會上所說的“體面工作”,另外,有受害者和目擊者回憶起,四人所穿的白大褂上都印有醫院字樣,但并非是某某醫院,而是“醫”字和編號(比如“醫—0093”),經了解,這是醫院解放前制作的老式醫護人員工作服,解放后有的醫院仍舊使用這種白大耕,有的雖已經改成“某某醫院”字樣,但舊式白大褂還是有不少醫護人員在穿。案發后,相關醫院在內部進行了排查,各科室都報稱并未有人遺失白大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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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犯具有一定的反偵查意識,比如他們事先已經考慮到作案時肯定會留下指紋,所以戴上了手套,為盡可能隱藏自己的面容,他們“合理地”使用了醫用口單。另外,據留意到他們進出現場的公濟醫院門衛反映,他們進出醫院時,至少在門衛能夠觀察到的范圍內保持步行,以避免因為使用機動車或者自行車而留下后患。
上述案件中,他們都進退自如,沒向人打聽就直接進入現場,這說明他們要么之前曾“接觸過”作案醫院,要么事先進行了精準踩點。盡管如此,但刑警并不認為他們屬于作案老道,因為擁有他們這樣的作案手法,如果在上海解放前治安混亂的時候,應該可以制造對受害者來說財產損失更大的案件,比如暗算有錢人,比如進入酒吧舞廳飯店,兩人互相配合著對主顧實施盜劫。因此,警方推斷,案犯的反偵查意識很有可能來偵探小說。這跟上面關于他們“出身于非勞動人民家庭”的估斷也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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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由于目前未能掌握具有突破可能的線索,警方只能采取“撒網”方式進行調查:一是對贓物進行布控,二是對相關醫院供職的與兩案犯性別、年齡、身高等條件相符的醫務人員進行查摸,重點是他們是否有作案時間,三是跟市衛生局聯系,請求提供各醫院近幾年退職或實習醫生、護土的資料。
另外,警方通過市衛生局向全市各醫院發出通知,以防案犯再次作案。隨即上海市衛生局連夜向全市所有有單人病房的醫院發出電話通知,第二天又以書面形式向全市所有醫院發出了防范通知。
1月3日,專案組全組出動,五名刑警、四名實習警員分頭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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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中午,贓物布控這一路調查就有了發現。刑警宋萃才和實習警員邱卯生兩人在完成了對南京路、淮海路上有收購舊鐘表業務的商店的走訪之后,來到沙市路中央商場一家小吃店用了簡單的午餐,接著開始走訪中央商場內的鐘表店鋪。他們剛走訪第一家小店鋪竟然就有了收獲。
這家店鋪名喚“標準鐘”,只有一間不到三米的門面。店主就是修鐘表的夏師傅,老夏四十多歲,今天上午因為家里有事小鋪子沒開門,刑警過來前不到十五分鐘才趕到,開門后已經做成了一筆生意,一下子收購了五塊手表,想不到是。手表正是專案組此刻正在調查的“盜劫案”中五名苦主失竊的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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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夏因為上午沒來中央商場,因此錯過了黃浦公安分局治安科派出的落實市局布控贓物通知的民警。那民警在中央商場一開門就抵達了,商場里設攤的二十多家鐘表鋪一一通知到,單單在“標準鐘”撲了個空,那就只好請其周邊商鋪的店主轉告了。也真是無巧不巧,老夏趕到時,負責轉告的那位店主吃過午飯正在打盹兒,老夏也就暫時不知道布控的事兒,忙著開門準備做買賣,沒想到他前腳開門,后腳就有人來出讓手表了,而且一下子就是五塊,只能說的巧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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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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