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2日)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新政
自2026年4月8日起
東莞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
將迎來大調整
覆蓋首套、二套及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最高額度可貸2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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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2025年9月,東莞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房地產政策措施的通知》,將首套、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統一提高至150萬元,此次新政在150萬元的基礎上進一步加碼。
東莞住房公積金新政
劃重點
從2026年4月8日起,東莞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將有大調整:
1、符合特定情形的,最高可上浮20%,達到180萬元;
2、購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最高可上浮50%,達到225萬元。
五種情形可享20%額度上浮
新政策詳細列出五種可享受貸款額度上浮20%的情形,只要符合五種情形之一的,即可在150萬元基礎額度上上浮20%,上浮情形不疊加,最高可貸180萬元。
五種情形分別是
?屬于本市相關人才政策規定的人員;
?購買裝配式住宅;
?購買本市政策規定的綠色建筑商品住宅;
?養育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申請人;
?申請貸款時往前推算已連續滿5年未提取公積金。
如果購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上浮50%,最高貸款額度為225萬元。
相關問題解答
(一)當前最高貸款額度分別是多少?
沒有上浮情形,最高貸款額度不區分首套、二套均為150萬元;
符合上浮20%的情形(即屬于本市相關人才政策規定的人員、購買裝配式住宅、購買本市政策規定的綠色建筑商品住宅、養育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申請人、申請貸款時往前推算已連續滿5年未提取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為180萬元;
符合上浮50%的情形(即購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最高貸款額度為225萬元。
(二)上浮情形最高貸款額度調整是否區分首套、二套?
不區分。首套、二套的上浮情形和規則執行同一標準。
(三)上浮情形最高貸款額度是否區分貸款類型?
答:不區分。申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無論是購買新房、存量房,還是商轉公、建造、翻建、大修,符合上浮情形,均享有新政待遇。
(四)可上浮額度案例說明
借款人張先生根據計算公式可貸額度為145萬元,符合本市人才規定,可上浮20%,145*1.2=174萬元,在符合首付、供收比等貸款條件要求下,張先生最高可貸174萬元。
借款人李小姐根據計算公式可貸額度為165萬元,符合多子女上浮情形,可上浮20%,165*1.2=198萬元,結合當前執行的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150萬元*120%要求,即180萬元,在符合首付、供收比等貸款條件要求下,李小姐最高可貸180萬元。
(五)新舊政策銜接?
答:自2026年4月8日起,業務系統提交審核時即按照新政策執行。
來源 | 東莞新聞、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編輯 | 章和
中新紀實
中新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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